坐以待毙简介
坐以待毙的意思
解释:
待:等待;毙:死。坐着等死。指无力抗争或不想抗争。
出处:
先秦管仲《管子 参患》:“短兵待远矢,与坐而待死者同实。”
语法:
坐以待毙连动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示例: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人民大众不会坐以待毙。
成语造句
- 1.他面对这样大的危机,却不设法解决,难道想坐以待毙?
- 2.虽然处境艰险,但大家这种坐以待毙的态度未免过于消极,总要先尽人事而后才待天命吧?
- 3.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逃出去,要死生有命,不能坐以待毙。
- 4.成功者制造可能,失败者坐以待毙。
- 5.我们要么战斗到底,要么坐以待毙,没有折中的办法。
- 6.你这样只能坐以待毙,不如想法摆脱困境。
英语翻译
- 英语:
sit still waiting for death <await one's doom; resign oneself to death>
- 日语:
座(ざ)して死(し)を待(ま)つ
- 俄语:
сидеть сложá руки и ждать своего концá
- 其他:
<德>tatenlos auf das Ende warten<法>attendre la mort passivement,sans réagir
坐以待毙相关词语
- 1 以弱毙强
- 用弱小的力量制服强大的力量出处:《三国志·谯周传》
- 2 进可以攻,据可以守
- 进:前进;退:退却;据:占据。前进可以攻击,后退可以固守。比喻进攻和防守都有主动权出处:刘流《烈火金刚》第29回:“要是利用得好,那是进可以攻,据可以守,游可以击,退可以走。”语法:进可以攻,据可以守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 3 以牙还牙
- 用牙咬来对付牙咬。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出处:《旧约全书 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语法:以牙还牙偏正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常与以眼还眼连用。示例:鲁迅《坟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 4 屈己待人
- 委屈自己,以礼待人。形容谦虚、忍让的好品行。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八回:“孙策换回黄祖,迎接灵柩,罢战回江东,葬父于曲阿之原。丧事已毕,引军居江都,招贤纳士,屈己待人,四方豪杰,渐渐投之。”
- 5 以弱示强
- 示:显示。 把力量弱小伪装成十分强悍的样子,使对方产生威慑。出处:明·刘基《百战奇略·弱战》:“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形,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
- 6 以日为岁
- 把一天变成了一年。形容焦急的心情出处:宋·张孝祥《迎嘉显孚济侯求雨文》:“望神之来,以日为岁,飚舆在望,亦既劳止。”语法:以日为岁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处事。
- 7 坐视不顾
- 坐:不动。见别人遇到困难或危险,坐在一旁观看不去援救出处:清·李渔《闲情偶寄·结构第一》:“以有疏财仗义之张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忠人之事,未有坐视不顾,而致其剪发也。”语法:坐视不顾作谓语、宾语;指见死不救。示例:叶赫那拉·图鸿《乾隆皇帝》第四章:“鄂尔泰遭张照攻击,他焉能坐视不顾。”
- 8 以汤止沸
- 用开水去制止水的沸腾。比喻处理问题方法不对,反而助长其气势。出处:战国 吕不韦《吕氏春秋 尽数》:“夫以汤止沸,沸愈不止,去其火则止矣。”语法:以汤止沸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示例:东汉·班固《汉书·董仲舒传》:“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之益也。”
- 9 以微知着
- 微:微小;着:显着。从事物露出的苗头,可以推知它的发展趋向或他的实质。出处:宋 苏洵《辨奸论》:“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着。”语法:以微知着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 10 不明所以
- 不去了解辩明事件真相
- 11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 子:对别人的称呼;矛:进攻敌人的刺击武器;盾:保护自己挡住敌人刀箭的牌。比喻拿对方的观点、方法或言论来反驳对方。出处:先秦 韩非《韩非子 难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语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复句式;作谓语、宾语;含贬义。示例:菲薄古书者,惟读过古书者最有力,这是的确的。因为他洞知弊病,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鲁迅《华盖集续编 古书与白话》)
- 12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 然:这样,如此
- 13 以素为绚
- 洁白的质地上画着美丽的图案。
- 14 以毁为罚
- 根据人们的非毁给以惩罚。参见“以誉为赏”。出处:《管子·明法》:“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尹知章注:“以毁誉为赏罚,则官自然失理。”语法:以毁为罚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示例: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韩非子·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