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读音
法学的意思
词语解释:
法学
(1) 研究法律的科学
例
英
引证解释
⒈ 效法学习。
引《南史·范晔传》:“曄性精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
⒉ 古指刑名、法治之学。今指研究国家和法的科学。
引《南齐书·孔稚珪传》:“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故释之、定国,声光汉室, 元常、文惠,绩映魏阁。”
唐白居易《论刑法之弊》:“悬法学为上科,则应之者必俊乂也。”
郑观应《盛世危言·学校》:“法学者,考古今政事利弊异同及奉使外国修辞通商,有关国例之事。”
国语词典
法律学的简称。参见「法律学」条。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法学 (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造句
- 如何规范与控制侦查权,从而建立更合理、科学的侦查程序,是当前法学界广泛探讨的热点。
- 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著名法官其实就是法理功底深厚的学者,法官的判决书往往洋洋洒洒,一篇精彩的判决书甚至堪称出色的法学。
- 在分析法学的那些问题中,我所拟探讨的那诸多烦扰都可谓掷地有声。
- 根据其子伍朝枢在《哀启》中的记载,伍廷芳“年三十三,以为欲救国危,非赴欧美精研法学,举吾国典章制度之不适者,改弦更张不可。
- 法权是反映在法学上的,由法律承认和保护的社会的全部利益,它表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权力的统一体。
- 我们将继续为留法学生提供各种法语培训课程和最佳的教学资源。
- 国内刑法学家,多拳拳服膺以下理念刑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谦抑性对刑法至关重要。
- 缺乏人文主义情怀和学识基础的官僚法学固然不足为训,而缺乏现实主义精神和经验支持的士大夫法学也同样落伍于时代。
- 证据法学统编教材是教育教学和学术传承的必要载体。
- 固然死缓轨制的缺陷已是本人国刑法学界的遍及共识,但年夜大都的观念是对本人国这一首创性的科罚轨制持批改的立场。
法学相关词语
- 1 法台
- 法台是道教举行斋醮仪式的台桌,出自《三侠五义》第四回:“ 李保 叫人来拆了法台,见有个朱砂黄纸字帖,以为法官留下的镇压符咒。”
- 2 法嗣
- 法嗣,读作:fǎ sì。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也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 3 法灯
- 法灯fǎ dēnɡ,以灯比喻佛法。谓灯能照破世间痴暗,犹如灯火能照亮暗夜。与法光、法炬同义。例如《华严经》曰:“法宝犹如一切明灯。”
- 4 法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5 法拉
- 法拉(farad,符号为F)是国际单位制(SI)中电容的标准单位。简称“法”,单位符号是F。基于国际单位系统,1法拉等于秒的四次方安培的平方每千克每平方米:
- 6 法戒
- 截教弟子颇有神通,靠妖幡生擒雷震子,封神榜上无名字,被郑伦以白光生擒。
- 7 法国大革命
- 1794年7月27日,宣告了法国大革命中市民革命的结束。1830年7月巴黎人民发动七月革命,建立了以路易·菲利浦为首的七月王朝,至此法国大革命才彻底结束。在政变中建立了以热月党人为代表的政权。法国历史进入维护大革命成果时期。
- 8 法不阿贵
- 法:法律。阿:偏袒;讨好。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9 法不传六耳
- 【出处】《儿女英雄传》第四回:“这话可法不传六耳。”
- 10 法不徇情
- 法不徇情是一个成语,读音为fǎ bù xùn qíng,意思中法是法律;徇为偏私;情为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 11 法堂
- 法堂,七堂伽蓝之一,乃禅林演布大法的地方。
- 12 法体
- 有为无为诸法的本体。
- 13 法益
- 实体的刑法法益概念,又称内容的、充实的刑法法益概念,基于个人主义的思想,重在刑法法益的内容,例如,诈骗、抢劫犯罪侵犯的刑法法益是财产,但除此之外,还有防止诈骗、抢劫行为的利益。形式的刑法法益概念,基于全体主义,重在刑法法益的方法,还以诈骗、抢劫犯罪为例,它们侵犯的法益除财产之外,还有抑制不法得利意思的利益。这种概念完全精神化,没有内容。刑法法益的概念应该是以实体的内容为主,兼顾形式的概念。
- 14 法筵
- 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