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计民生简介
国计民生的意思
解释:
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
出处: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续黄梁》:“国计民生,罔存念虑。”
语法:
国计民生联合式;作定语、宾语;含褒义。
示例:
这几年她已深切了解,做官的人,对国计民生,或者不甚措意,但于权贵的荣辱得失,十分敏感。(高阳《玉座珠帘》上册)
国计民生的近反义词
- 近义词
- 民生国计
成语造句
- 1.抓好教育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
- 2.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事。
- 3.对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我们是决不能忽视的。
- 4.土地改革是一件关于国计民生的大事。
- 5.对于有关国计民生这样的大事,改革必须慎之又慎。
- 6.发展农业生产是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英语翻译
- 英语:
national economy and livelihood of the people
- 日语:
国家の経済(けいざい)と人民の生活(せいかつ)
- 俄语:
национáльная эконóмика и нарóдное благосостояние
- 其他:
<法>économie nationale et bien-être du peuple
国计民生相关词语
- 1 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
- 平生:有生以来;亏心:违背良心。从来没有干过违背良心的事,即使夜半人敲门也不吃惊。形容为人处事光明正大,心地坦然出处:鲁迅《天花的蔷薇》:“‘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乙校不自心虚,怎能给恐吓呢?”语法: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作宾语、定语、分句;用于劝诫人。
- 2 毁节求生
- 指败坏自己的操行和名声苟且偷生出处:《三国志·魏志·庞德传》
- 3 委国听令
- 把国家政权交给别人,一切听从别人的命令。出处:《史记·秦本纪》:“韩王入朝,魏委国听令。”
- 4 长生不老
- 长生:永生。原为道教的话,后也用作对年长者的祝愿语。出处:元 郑廷玉《忍字记》第三折:“忍之一字岂非常,一生忍过却清凉。常将忍字思量到,忍是长生不老方。”语法:长生不老联合式;作谓语、定语;指长久生存,永不衰老。示例:逍遥自在,超为上仙。正是:玉室丹书著姓,长生不老人家。(明 洪楩《清平山堂话本 蓝桥记》)
- 5 一民同俗
- 谓使人民的思想风俗齐同。出处:语出《晏子春秋·问上十八》:“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故明王修道,一民同俗。”语法:一民同俗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 6 生死肉骨
- 生、肉:用作动词。使死人复生,白骨长肉。形容恩惠极大。出处:先秦 左丘明《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苟使意如得改事君,所谓生死而肉骨也。”语法:生死肉骨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示例:文致诋欺之法,久矣不行;生死肉骨之恩,今焉创见。(宋 陈亮《谢郑侍郎启》)
- 7 三十六策走为上计
- 原指无力抵抗敌人,以逃走为上策。 后指事情已经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出走。也作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出处:《南齐书·王敬则传》:“敬则曰:‘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
- 8 死诸葛吓走生仲达
- 指人虽死,余威犹在。同“死诸葛能走生仲达”。出处:《晋书·宣帝纪》:“时百姓为之谚曰:‘死诸葛走生仲达。’帝闻而笑曰:‘吾便料生,不便料死故也。”语法:死诸葛吓走生仲达作宾语、定语、分句;指人虽死,余威犹在。示例: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续记》:“倒是活人在依靠死人的余光,想用‘死诸葛吓走生仲达’。我不大佩服这些活家伙。”
- 9 生荣亡哀
- 荣:光耀。活着受人尊敬,死了使人哀痛出处:《隶释·汉刘后碑》:“生荣亡哀,阙声载路。”语法:生荣亡哀作谓语、定语;用以赞誉受人崇敬的死者。
- 10 忘生舍死
- 忘却性命,不怕牺牲。出处:元·关汉卿《哭存孝》第四折:“呀,可怎生帐前空挂着虎皮袍,枉了你忘生舍死立唐朝。”语法:忘生舍死作谓语、定语;指不把个人的生死放在心上。示例:清·陈瑞生《再生缘》第21回:“或报父仇兼敌忾,他必会,忘生舍死定边尘。”
- 11 节用爱民
- 节省开支,爱护百姓。出处:《论语 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语法:节用爱民作谓语、定语;指节省开支,爱护百姓。示例:汉之文帝,史称其节用爱民,方内安宁,家给人足。(清 汪琬《太子太保礼部尚书王公行状》)
- 12 两国相战,不斩来使
- 指作战双方不能杀来往的使者出处:明·施耐庵《水浒传》第69回:“自古‘两国相战,不斩来使’。于礼不当。”语法:两国相战,不斩来使作宾语、定语;用于交往等。
- 13 误国殄民
- 殄:灭绝。让国家受害,人民遭殃出处:宋·周密《齐东野语·洪君畴》:“贪缪之柏,误国殄民,逐之已晚。”语法:误国殄民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示例:元·吴亮《劝忍百箴》:“子孺避权,明哲保身;杨李弄权,误国殄民。”
- 14 杀生之柄
- 杀:杀戮;生:生存;柄:权力。执掌生死大权出处:东汉·班固《汉书·公孙弘传》:“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术。”语法:杀生之柄作宾语;用于书面语。示例:汉·荀悦《汉纪·昭帝纪》:“使者专杀生之柄,威振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