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大乱简介
方寸大乱的意思
解释:
形容心情不好,思绪很乱。
方寸大乱的近反义词
- 近义词
- 方寸已乱
成语造句
- 1.人的一生谁都免不了灾难和不幸,有些人处之泰然,有些则方寸大乱,郁郁寡欢,之所以如此,关键在能否冷静对待发生的每一件事。
- 2.郑义住在生产队,很少走夜路,他本来胆子小,碰到现在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惊惶失色,方寸大乱,她和他在一起,恐怕真是寸步难移。
- 3.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颜宋,你总是让我方寸大乱,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有些事,从一开始就做错了。唐七公子。
- 4.就在唐逍被众美女们弄得顾头不顾脚,方寸大乱的时候,一声低沉却洪亮的号角声传了过来。
- 5.等李金梁彻底反应过来,人命关天酿出惨剧时,已然六神无主魂惊魄惕,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 6.大家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有认为陈水扁方寸大乱,有人认为陈水扁“头壳坏去”。
方寸大乱相关词语
- 1 随口乱说
- 2 大快朵颐
- 朵颐:鼓动腮颊,即大吃大嚼。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出处:《周易·颐》:“观我朵颐,凶。”
- 3 大处着墨
- 原指画画或写文章要在主要部分下功夫。比喻做事从大处着眼。出处: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20回:“你老哥也算得会用的了,真正阔手笔!看你不出,倒是个大处落墨的!”语法:大处着墨作谓语、宾语、定语;比喻做事先解决关键。
- 4 高亭大榭
- 榭:建筑在高台上的房屋。指园林中休息和观览四周的高大建筑物出处:宋·李恪非《书洛阳名园记后》:“高亭大榭,烟火焚燎,化而为灰烬。”语法:高亭大榭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建筑。
- 5 八方呼应
- 八方:四面八方。形容各方面互相呼应;彼此配合。出处:毛泽东《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上下串连,八方呼应,以天下大乱、取而代之、逐步实行、终成大业为时局估计和最终目的者,到底只有较少人数。”语法:八方呼应偏正式;形容彼此呼应。示例:中国申办奥运的计划一提出,立即八方呼应,群情激奋。
- 6 大喜若狂
- 高兴得几乎发狂示例:没想到,我竟被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录用,真是大喜若狂。
- 7 风檐寸晷
- 风檐:科举时代的考场;晷:日影;寸晷:寸阴,极短的时间。指科举时代考场寒冷,时间紧迫,十分艰苦出处:明·谢肇淛《五杂俎·事部》:“然七义五策皆似太多,风檐寸晷,力不能办,求其完璧,事事精好,安可得也?”语法:风檐寸晷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示例:清·李绿园《歧路灯》第102回:“到了场期日迫,只得把功令所有条件略为照顾,以求风檐寸晷,有驾轻就熟之乐。”
- 8 大有人在
- 原指有很多的人还活在世上。形容某一种人为数不少。出处:宋 司马光《资治通鉴 隋炀帝大业十一年》:“帝至东都,顾眄街衢,谓侍臣曰:‘犹大有人在。’意谓向日平阳玄感,杀人尚少故也。”语法:大有人在兼语式;作谓语;同不乏其人。示例:出面的虽是章士钊,其实黑幕中大有人在。(《鲁迅书信集 致李秉中》)
- 9 雄才大略
- 非常杰出的才智和谋略。才:才能;略:计谋。出处:东汉 班固《汉书 武帝纪赞》:“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语法:雄才大略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示例:汉武帝雄才大略,命卫青、霍去病两员大将分路出兵,直扫匈奴巢穴,千古第一快事。(清 陈天华《狮子吼》第二回)
- 10 大惊失色
- 色:神色。大为吃惊;脸色失常。形容极度惊恐。出处: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忽见曹操带剑入宫,面有怒色,帝大惊失色。”语法:大惊失色连动式;作谓语、补语;表示下意识的表情。示例:金方伯听见不是王慕维,又自称举人,不觉大惊失色。(清 张春帆《宦海》第二回)
- 11 逆道乱常
- 指违背道德纲常出处:唐 李公佐《谢小娥传》:“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乱常之心,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之节也。”语法:逆道乱常作谓语、定语;指违背道德纲常。示例:你不能干逆道乱常的事
- 12 声势浩大
- 浩:广大。声威和气势非常浩大。出处:明 施耐庵《水浒传》:“如今宋江领兵围城,声势浩大,不可抵敌。”语法:声势浩大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示例:声势浩大的游行队伍,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主席台走来。
- 13 寸土不让
- 一寸土地也不让人。出处: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把社会主义国家巩固起来,寸土不让。”语法:寸土不让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不放弃任何利益。示例:寸土必守,寸土不让,坚决守住阵地。(张震《英明的预见,正确的战役方针——回忆淮海战役》)
- 14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 杖:用棍子打。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出处:汉·韩婴《韩诗外传》第八卷:“小菙则待笞,大杖则逃。”语法: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作宾语、定语;用于人对父母的态度。示例: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94回:“古人有云: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此不过谓一家父子之间教训督责,当父母盛怒之时,以大杖加来,或受重伤,反使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