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读音
监狱的意思
词语解释:
监狱
(1) 用以监禁犯人的建筑物
英
引证解释
⒈ 监押犯人的处所。
引清魏源《圣武记》卷十:“其袤僻寥阔之区,非徒增营汛,且必增州县,使有城池、廨署、学校、仓库、监狱。”
田汉《关汉卿》第五场:“他自己却被人家用湿纸头封闭鼻子嘴,活活给闷死在监狱里。”
羽山徐昌霖《东风化雨》第二部三七:“从‘特刑庭’监狱出来的王少堂和马仲伯,被孙敬煊请到蜀腴川菜馆吃压惊酒。”
国语词典
囚禁罪犯的牢狱。
如:「越狱逃犯终于又被抓回监狱了。」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监狱 (2017年韩石圭、金来沅主演电影)
监狱造句
- 在监狱里,他几次捶胸顿足,放声大哭,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 走私犯负隅顽抗,但最后被抓获,送进监狱。
- 他做多了坏事,所以总是做贼心虚,难怪最后他没好下场,只有进监狱了。
- 他一贯瞒上欺下,最后进了监狱。
- 他不听任何人的劝告,直到犯了法,进了监狱,才捶胸顿足地号哭,但悔之晚矣。
- 跟这帮狐朋狗友来往,你早晚会进监狱。
- 这所监狱改造出来的人,大多数能够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 从监狱出来没多久,他又故态復萌了,枉费大家对他的期望。
- 孤独的时候,我们感觉自己犹如身处一所地狱般监狱。
- 对于在狱少年犯,监狱应严加管束。
监狱相关词语
- 1 监理
- “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动词是supervise。由此可见,监理是一外来组合词,其在我国汉语辞书中尚无明确定义,如何完整准确地解释和理解其涵义,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 2 监门
- 指监狱。
- 3 监护
-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时的监护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家族的利益,由最有希望继承财产的人充当监护人,以监督被监护人,防止他们因缺乏自制、判断能力而致财产浪费和倾家荡产。以后,监护制度由保护监护人的观念发展为保护被监护人的观念,监护职务虽然有权利的内容,但更主要的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中国的监护制度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两种情况,设定监护人主要有法定和指定两种形式。
- 4 监元
- 国子监课业考试第一名。《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 黄小姐 又差 王安 送银两到 德称 寓中,叫他廪例入粟。明春就考了监元,至秋发魁。”
- 5 监司
- 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宋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统称监司。元廉访使与明布政使、按察使亦因有监察官吏之权称监司。清则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道员皆有督察所属府、州、县之权,通称监司。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登莱,方元宵宴客,有传辽将李性忠与张尔心谋叛者,诸监司怖甚。”
- 6 监吏
- 监吏,是一个汉语词汇,负有监督之责的官吏。《孔丛子·嘉言》。
- 7 监院
- 是总领众僧道的职称,为一寺之监督。即负责协助方丈或监管理寺院之事务,有权指挥,一切行政事宜。古称监寺、院主、主首、寺主,后为特尊住持而改称此名,俗名当家。大寺可设几名监院。当家:为监院之俗称。
- 8 监河侯
- 监河侯,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庄周忿然作色曰:“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耶?”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诺!我且南游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 迎子,可乎?”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无所处。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 鱼之肆!”
- 9 监禁
- 监禁,解释监押犯人,禁止其行动自由。出自《水浒传》第三十回:“牢子将过长枷,把 武松 枷了,押下死囚牢里监禁了。”《红楼梦》第八六回:“吩咐画供,将 薛蟠 监禁候详。” 郭沫若《我的童年》第二篇五:“虽然只有三学期,但就好像受了三十年的监禁。”
- 10 监临
- 3.指科举制度中乡试的监考官。《儒林外史》第十七回:“先年有一位老先生,儿子已做了大位,他还要科举。后来点名,监临不肯收他。”《儿女英雄传》第三五回:“那位监临大人,便把他的朱卷捧在手里,吟哦他那首排律的诗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三回:“主考和监临说话,开了门,一个坐在门里,一个坐在门外。”
- 11 监总
- 监督统管。《宋史·曾巩传》:“帝以三朝、两朝国史各自为书,将合而为一,加巩史馆修撰,专典之,不以大臣监总。”
- 12 监护人
-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 13 监规
- 监规是汉语词汇,拼音jiān guī,指监狱的规章制度。
- 14 监管
- 监管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iān guǎn,意思是监视管理;监督管理,监视看管罪犯。《水浒传》等均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