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农读音
课农的意思
词语解释:
1.督责务农。 2.学习务农。
引证解释
⒈ 督责务农。
引《魏书·太祖纪》:“登国元年……二月,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四:“汤潜菴巡抚江苏,《出郭》云:‘按部雨餘香稻熟,课农花发晓云轻。’人言公理学名儒,何诗之清婉也?”
⒉ 学习务农。
引明徐光启《先考事略》:“尝业贾,不肯屑瑟计会,復谢去,间课农学圃自给。”
国语词典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课农
课农相关词语
- 1 课録
- 汉 谓征收赋税。録,征收赋税的簿册。 汉 应劭 《风俗通·正失·宋均令虎渡江》:“今数为民害者,咎在贪残居职使然,而反逐捕,非政之本也。坏槛穽,勿复课録,退贪残,进忠良。” 王利器 校注:“《范书》作‘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穽,除削课制。’”按,《范书》,指《后汉书》。
- 2 课间
- 课间:钱月焓所演唱的歌曲
- 3 课口
- 课口亦名“课丁”,唐至元代纳税服役丁口的名称。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 规定: 男女始生者为黄,4岁为小,16岁为 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天宝三年 (公元 744年)以18岁以上为中男,23岁以上成丁。 凡民成丁,必须担负课役,称为课口。《新唐书·食货志》:“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 “天宝十四年(公元753年)不课户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 (公元760年) 几乎占到三分之二。负担全落在课户身上。金、元亦有课丁、课户。《续通典·卷七》: “金制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元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 太宗八年 (公元1236年) 规定: 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科粟1石,驱丁5升。至元十七年 (公元1280年) 规定: 全科户,丁税每丁粟3石,驱丁粟1石。
- 4 课书
- 课书,kè shū,在现代汉语中是课本的意思。
- 5 课耕
- 意指督促耕作
- 6 课工
- 课工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kè gōng ,是指课督;督工。
- 7 课长
- 尤其在日本企业中被广泛使用。
- 8 课羡
- 正式税赋和杂税。羡,正赋外的无名税收。《宋史·陈世卿传》:“ 真宗 知其材干,逾月,授 福建 转运使,规画 南剑州 安仁 等银场,岁增课羡,诏奖之。”
- 9 课田
- 《晋书·食货志》:“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 10 课诵
- 1.课读吟诵。
- 11 课语讹言
- 多嘴多舌,胡言乱语。
- 12 课引
- 征收盐税。 清 梁章钜 《退庵随笔·政事三》:“滨海之民无所得食,必出於贩私。贩私则课引必滞,引滞则商疲
- 13 课额
- 赋税的数额。 宋 王辟之 《渑水燕谈录·谠论》:“一年之内,国家预得 江 、 淮 、 荆湖 三路卖盐课额。” 明 王冕 《伤亭户》诗:“课额日以增,官吏日以酷。”《清史稿·食货志四》:“请自 乾隆 五十七年始,凡 山西 、 陕西 、 河南 课额,在於三省引地百七十二属地丁顶下摊徵
- 14 课读
- 课读,kè dú,有进行教学活动,传授知识和接受教育,学习知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