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分缕析简介
条分缕析的意思
解释:
缕:线;析:剖析。有条有理地细细分析。
出处:
《明史 五行志一》:“而传说则条分缕析,以某异为某事之应,更旁引曲证,以伸其说。”
语法:
条分缕析联合式;作谓语;指有条有理地细细分析。
示例:
凡译此类书,宜悉仿内典分析之例,条分缕析,庶易晓畅,省读者心力。(清 梁启超《变法通议》)
条分缕析的近反义词
- 近义词
- 条分缕晰
成语造句
- 1.他把全文的结构向我条分缕析了一遍。
- 2.这份报告条分缕析,入情入理,令人信服。
- 3.使用这种方式,骂者一定不能急躁,要摆出一副师长姿态,做出一副不和小辈们一般见识的风度,然后循循善诱,条分缕析的指出问题的症结。
- 4.这报告条分缕析,剥茧抽丝,非常有说服力。
- 5.这篇文言文,我看了几遍都不懂,经老师条分缕析地讲解后,才完全明白了。
- 6.前后联结,结构紧凑;文意通,语气强劲;说理透辟,条分缕析;节奏鲜明,抒情淋漓尽致。
英语翻译
- 英语:
make a careful and detailed analysis <arrange and speak of points in order>
条分缕析相关词语
- 1 分心挂腹
- 形容十分挂念。出处:《宋书·王僧达传》:“山川险阻,吉凶路塞……分心挂腹,实亦私苦。”语法:分心挂腹作谓语、宾语;用于牵挂。
- 2 枝分叶散
- 比喻后裔支派分布甚广。同“枝布叶分”。出处:唐杨炯《为薛令祭刘少监文》:“惟此陶唐,有此冀方。上天祚汉,人神攸赞。开国承家,枝分叶散。三貂赫赫于台省,驷马谖谖于里闬。”语法:枝分叶散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 3 眉目分明
- 眉目:眉毛和眼睛,泛指容貌。容貌清楚。形容面容端正清晰出处:杨朔《泰山极顶》:“万里长空,云彩丝儿都不见,素常雾腾腾的山头,显得眉目分明。”语法:眉目分明作定语、状语、谓语;用于总体面目。
- 4 争分夺秒
- 不放过一分一秒;形容对时间抓得很紧。也作“分秒必争”。出处:《晋书 陶侃传》:“常语人曰:‘大禹圣者,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语法:争分夺秒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示例:我们在学习上要争分夺秒。
- 5 主次不分
- 指人办事不能分辨主要的和次要的语法:主次不分作谓语、定语;用于人处事。示例:这篇文章观点主次不分
- 6 贫女分光
- 比喻不需破费的照顾。出处:《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光幸有余,子可以分我余光,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
- 7 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 骂人的话。骂人长相难看。出处: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语法:三分像人,七分似鬼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人的外貌。示例:忠贤道‘你这老乞婆,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有甚奇方,可以疗病?’清 佚名《明珠缘》第三十八回
- 8 泾渭自分
- 见“泾渭分明”。出处:唐·李德裕《刘公神道碑铭》:“遇物而泾渭自分,立诚而风雨如晦。”语法:泾渭自分作谓语、宾语、定语;指界限清楚。示例:清·荑荻散人《玉娇梨》第11回:“泾渭自分,黑白难掩。”
- 9 万条寒玉
- 寒玉:竹的别称。指万株绿竹。出处:唐·雍陶《韦处士郊居》:“门外商晴秋色老,万条寒玉一溪烟。”
- 10 析辨诡辞
- 亦作“析辨诡词”。谓巧言邪说。出处:《汉书 杨雄传下》:“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辨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语法:析辨诡辞作宾语、定语;指巧言邪说。示例:仲尼既没,析辨诡辞,骊驾塞路。宋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
- 11 分而治之
- ①分别治理。②利用手段使国家、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出处:清·俞樾《群经平议·周官二》“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是亦不自医也。”语法:分而治之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分开管理。示例:维护国与国之间友爱关系,互利与和平事业,反对民族奴役,反对分而治之的策略。宋庆龄《人民团结起来是不可战胜的》
- 12 层次分明
- 层次:事物的次序。事物的次序界限清楚出处:孙世恺《雄伟的人民大会堂》:“两层挑台像两弯新月,围拱着主席台,使大礼堂成为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整体。”语法:层次分明作谓语、定语;指界限清楚。
- 13 分甘绝少
- 绝:拒绝,引伸为不享受;甘:好吃的。好吃的东西让给人家,不多的东西与人共享。形容自己刻苦,待人优厚。出处: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孝经援神契》:“母之于子也,鞠养殷勤,推燥央湿,绝少分甘。”语法:分甘绝少作谓语、定语;指苦自己,厚待他人。
- 14 卖履分香
- 旧时比喻人临死念念不忘妻儿。出处: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