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自弊读音
为法自弊的意思
词语解释:
为法自弊
(1) 自己作法,自受弊害
英
引证解释
⒈ 作定自弊。参见“作法自弊”。
引《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 ……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 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於此!’”
国语词典
语本《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也作「作法自毙」。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为法自弊
为法自弊相关词语
- 1 无地自容
- 出自《三国志·魏志·管宁传》:“夙宵战怖,无地自厝。”容,容纳;容身。
- 2 无师自通
- 无师自通,指没有经过老师或者其他人的传授和指点帮助就能理解、摸透或者通晓某种东西。
- 3 无为自化
- 《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尤物将自化。”
- 4 无病自灸
- 炙:灼,多指中医用艾叶等灼烧身体某一部分的医疗方法。比喻自找苦吃或自寻烦恼。
- 5 无病自炙
- 无病自炙,读音wú bìng zì zhì,汉语成语,比喻自找苦吃或自寻烦脑。出自《庄子·盗跖》。
- 6 无为自成
- 【近义词】无为而成
- 7 无地自处
- 无地自处,拼音为wú dì zì chǔ,汉语成语,意思同无地自容。形容非常羞愧。出自《宋书·刘堪传》。
- 8 无地自厝
- 无地自厝是一个成语,读音是wú dì zì cuò,犹无地自容,形容非常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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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我自有办法对付。
- 10 宗法社会
- 实行宗法制度的社会。亦以泛称封建社会。
- 11 宗法制度
- 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 12 宗法
-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着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 13 头梢自领
- 出处:元·关汉卿《调风月》第三折:“这妮子更敢有四星,把体面妆沉,把头梢自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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