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施恩读音
法外施恩的意思
词语解释:
见“法外施仁 ”。
引证解释
国语词典
除应负的刑责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方便。
如:「法官见他已有悔改之意,特别法外施恩,取消对他收押禁见的限制。」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法外施恩
法外施恩造句
- 拉克西丝终于吊足胃口,法外施恩地挥挥手克鲁索。
- 如果法外施恩,骨头都粉碎后,犯人会受到致命的几击。
- 更何况这么大的法外施恩,皇帝心里也是不忍的吧!康熙皇帝把折子递给了太子,“你看看,有什么意见?”。
- 皇儿是国之储君,他们竟敢领了皇儿私自出宫,致使皇儿受伤,这样大逆不道,不剐了他们已是法外施恩,皇儿不必多言!
- 他以为是他自己满腹诗书的文才和像江水一样滔滔不绝的口才,折服了大队干部和广大革命群众,才对他法外施恩,网开一面。
- 雍正并没有惧怕年羹尧之意,他一步一步地整治年羹尧,而年也只能俯首就范,一点也没有反抗甚至防卫的能力,只有幻想雍正能看着旧日的情分而法外施恩。
- 罢职回京听用后,臣并未向兵部申辨,只因臣心中自认临阵逆命,的确犯了兵家大忌,经略能饶臣性命,已是法外施恩,况且臣系洪经略一手提拔,那能望恩负义呢。
- 念其万载功德,法外施恩,贬谪一万八千年道行,赐号“太下小君”。
- 本官念你初犯,又是女流,法外施恩,判处杖责二十,来人啊,给我打!
- 大人饶命,我也是受了孙大成的挑唆,才做出如此蠢事,还望大人法外施恩,给小的一条活路。
法外施恩相关词语
- 1 法不责众
- 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法不责众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原则,在法理上其实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从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另一角度评价法不责众,法本身的制订也是值得深思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 2 法舍利
- 又称法身舍利、法颂舍利。指佛所说之经典。
- 3 法王子
- 法王子为大菩萨的尊称,因大菩萨是出生于法王之家,而且能够传承佛法。
- 4 法出多门
- 【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 5 法界定
- 佛学术语,两部之大日,同以六大法界为自证三昧故名法界定。
- 6 法官袍
- 法官在法庭审判时穿的袍子。我国的法官袍为散袖口式黑色长袍,红色前襟配有4颗金黄色的领扣。
- 7 法纪
- 法纪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法律和纪律。
- 8 法于阴阳
- 指万事万物都是分为阴、阳两个部分的。“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平衡和谐”,“阴阳转换”,“阴阳交变”。
- 9 法丁勋章
- 其获取条件是用最后一发炮弹击毁最后一个敌方战车。
- 10 法网恢恢
- 法网:严密的法律制度;恢恢:形容非常广大:,形容作恶者一定受到严密法律的惩罚。
- 11 法身本有
- 法身本来就在一切众生的心中的意思。
- 12 法书通释
- 书学论著。
- 13 法贵必行
- 贵:崇高,可贵。法令贵在切实执行
- 14 法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