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类聚简介
方以类聚的意思
解释:
谓同类事物相聚一处。
出处:
《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语法:
方以类聚作宾语、分句;用于人或事物等。
示例:
土有常产,俗有旧风;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晋·皇甫谧《三都赋》序
方以类聚的近反义词
- 近义词
-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成语造句
- 1.‘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
- 2.周易系辞上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 3.自然界的动物各有分属,方以类聚。
- 4.‘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
- 5.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段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像,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 6.叶明心神振奋,总算瞧见了修为相差不多的同阶武者,有道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彼此相仿的人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
方以类聚相关词语
- 1 习以成风
- 风:风气。习惯了,就形成了风气出处:宋·朱熹《谏诤》:“今聚天下之不敢言是非者在朝廷,又择其不敢言之甚者为台谏,习以成风,如何做得事。”语法:习以成风作宾语、定语;指成为习俗。示例:《金史·蒲察合住传》:“南渡之后,习以成风,虽士大夫亦为所移。”
- 2 未艾方兴
- 方兴未艾。谓正在蓬勃向前发展。出处:清·陈炽《议院》:“英人创之于前,德国踵之于后,所以威行海表,未艾方兴者,非幸也,数也。”语法:未艾方兴作谓语、定语;指事物正在发展。示例:新年新气象,新事物未艾方兴
- 3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 指细微的失误,可导致巨大的差错。出处:《陈书 虞荔传》:“夫安危之兆,祸福之机,匪独天时,亦由人事。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是以明智之士,据重位而不倾,执大节而不失,岂惑于浮辞哉?”语法: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作宾语、分句;指小错误会产生大错误。示例:失之毫厘,差以千里。目的一失,以后之种种遂不可设想矣。《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 无政府说》
- 4 以螳当车
- 用螳臂阻挡车轮前进。比喻自不量力。出处:梁启超《论专制政体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以人力而欲与理势为御,譬犹以卵投石,以螳当车,多见其不知量而已。”
- 5 以狸致鼠,以冰致绳
- 用猫招引老鼠,用冰作绳索。比喻事情不能成功。出处:《吕氏春秋·功名》:“以狸致鼠、以冰致绳,虽工不能。”
- 6 轶类超群
- 见“超世绝伦”。出处:清·禇人获《隋唐演义》第九十五回:“就是那一长一技之微,若果能专心致志,亦足以轶类超群,独步一时。”语法:轶类超群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 7 赍志以没
- 见“赍志而殁”。出处:南朝·梁·江淹《恨赋》:“赍志没地,长怀无已。”语法:赍志以没作谓语、定语;指志愿没有实现就死了。示例:陈夔龙《梦蕉亭杂记》第一卷:“庚子之变,赍志以没。”
- 8 以刺世事
- 以:表示目的的连词。来讽刺当世之事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语法:以刺世事作谓语;指讽刺。
- 9 率以为常
- 成为经常的事。出处:《北齐书·司马子如传》:“及其当还,高祖及武明后俱有赉遗,率以为常。”宋·文天祥《与朱太博埴》:“骑马囊饭,朝往夕还,率以为常,而山外事一毫不接耳目矣。”语法:率以为常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示例:由此蹈隙相会,率以为常。清·王韬《凇滨琐话·魏月波》
- 10 外方内圆
- 谓外表正直,内心圆滑。出处:《后汉书·致恽传》:“案延资性贪邪,外方内员(圆),朋党奸,罔上害人。”语法:外方内圆作谓语、定语;指人的形象。示例:她是一个外方内圆的人物
- 11 以一驭万
- 驭:驾驭。指抓住根本,可以控制全体出处:朱自清《经典常谈·诸子》:“君主能够兼用法、术、势,就可以一驭万,以静制动,无为而治。”语法:以一驭万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 12 圆颅方趾
- 方脚圆头。指人类。出处:西汉 刘安《淮南子 精神训》:“故头之圆也像天,足之方也像地。”语法:圆颅方趾联合式;作宾语;指人。示例:孙中山《社会主义派别与方法》:“圆颅方趾,国为社会之人。”
- 13 不成方圆
- 方圆:借指规矩。形容言语行动没有规矩,不成样子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语法:不成方圆作谓语、定语;用于规则等。示例:王朔《千万别把我当人》:“原来有点面积的院子被各家各户用半截砖、油毡搭的小厨房扭曲得不成方圆。”
- 14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
- 生聚:繁殖人口,聚积物力;教训:教育,训练。指军民同心同德,积聚力量,发愤图强,以洗刷耻辱。出处:《左传·哀公元年》:“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语法: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作宾语、分句;用于劝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