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刑读音
科刑的意思
词语解释:
1.判处刑罚。
引证解释
⒈ 判处刑罚。
引李大钊《战后之妇人问题》:“就是科刑的轻重有点不同,也是枝叶的问题。”
国语词典
判刑,对于犯罪的人,依法判以应得的刑罚。
如:「对绑架勒索的恶徒,应加重科刑。」
词语翻译
网络解释
科刑
科刑造句
- 环境污损鉴定是环境犯罪定损、立案和科刑的关键环节,但现行环境污损司法鉴定制度缺陷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犯罪的打击不力。
- 科刑前交法院罪犯的详情背景材料。
- 七任何人依一国法律及刑事程式经终局判决判定有罪或无罪开释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科刑。
- 因被告年龄太大或太年轻的某种科刑。
- 把牵连犯作为处断上的一罪或科刑上的一罪与法律实践情况不符。
科刑相关词语
- 1 科班
- 科班,中国旧时培养戏曲演员的场所。科班本意是指旧时学、演结合的戏剧班子,是成为演员(旧称戏子)的必须也是唯一途径。后来科班就引申为正规的职业技能教育的统称,所谓科班并非指“出身”,而是指正规培训或自学成才的分水岭。
- 2 科率
- 。《新唐书·代宗纪》:“诏浙江水旱,百姓重困,州县勿辄科率。” 宋司马光 《谏西征疏》:“当此之际,国家惟宜镇之以静,省息诸事,减节用度,则租税自轻,徭役自少,逋负自宽,科率自止。”《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天圣六年》:“凡中都岁用百货,三司视库务所积丰约,下其数诸路,诸路度风土所宜及民产厚薄而率买,谓之科率。诸路用度非素蓄者,亦科率於民。”
- 3 科甲
- 词意:科举。因 汉唐时举士考试分甲、乙等科。也指科举出身的人。
- 4 科敛
- 科敛,读音是kēliǎn ,汉语词语,解释为凑集或搜刮钱财。
- 5 科判
- 科判(kē pàn ㄎㄜ ㄆㄢˋ )是一个汉语汉字,谓分段。出自龚自珍 《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
- 6 科荣
- 谓科第荣华。 宋 曾巩 《贺提刑状》:“起收科荣,光映朝序。”
- 7 科长
- 科长: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 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在企业中,科长属于中层管理干部了,一般是,部长或经理下面主任上面在日资企业或韩资台资中也称作-课长(かちょう)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9-13级
- 8 科泛
- 科泛,汉语词语,读音是kē fàn,释义是元杂剧剧本中标示角色动作、表情的舞台指示,出处是《南词叙录》。
- 9 科尔沁草原
- 科尔沁草原——曾经孝庄文皇后的出生地,蒙语是“最忠于皇帝的部落”的意思。原始的泉河,原始的植被,原始的天空,原始的风味。平坦而又柔软的天然绿茵场,置身其中,有如亲临大海,当人们或乘车或徒步走过的时候,无不被她的美丽所吸引。仰天望去,云在走,鸟在飞;闭眼聆听,鸟儿在鸣叫羊群在合唱,那已经不是一种声音,而是大自然创作的一首交响乐。
- 10 科盲
- 造句:现今的社会里科盲太多。
- 11 科算
- 犹计策。《南齐书·虞玩之传》:“﹝ 建元 二年,诏朝臣曰﹞此急病之洪源,晷景之切患,以何科算,革此弊耶?”一本作“ 科筭 ”。
- 12 科道
- 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总称,俗称为两衙门。洪武元年(1367)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后一度改给事中为元士﹑源士。二十四年﹐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主管科务﹔设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八品﹐协助理事。各科给事中数量为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均为正九品。建文时﹐改官制﹐升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永乐时﹐重置左右给事中﹐秩品为正七品。后来又在南京设六科给事中﹐户科为二人﹐余五科均为一人。其给事中之职守为侍从皇帝﹐推举人才﹐纠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驳制敕和章奏﹐评议政事﹐随时谏言。
- 13 科头
- 科头,拼音kē tóu,指谓不戴冠帽,裸露头髻。
- 14 科举考试
-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