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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附
媚附造句
媚骨造句
- 瞧他那媚骨相,准不是个好东西。
- 她最瞧不起那些奴颜媚骨、逢迎拍马的人。
- 瞧他一副奴颜媚骨嘴脸就让人讨厌。
- 一个外交官,一丝一毫的奴颜媚骨,都会给一个民族带来极大的耻辱。
- 眉眼含情,娇艳动人,一派风流媚惑之姿,人还是那个人,可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就好像一夕之间长大了,少了少女的青涩,多了女子的风情之姿。真正的天生媚骨,只盈盈一立,就能让人失心魄。
- 他在反动统治阶级面前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
- 软骨头多谀辞,媚骨只会花说柳说,直言不讳需铮铮铁骨。
- 我便想到,您相公门下有许多夜来乞求的官吏,他们的媚骨巧舌要比钱秃子高明十倍。
- 传说中,妖后妲己就是一个具有九天媚骨的人,她以一人之力,就把整个诺大的商朝给搞得乌天黑地的。
- 假如莪是你,莪会奴颜媚骨,大概被闪电击倒。
媚眼造句
- 你向我抛媚眼倒是无所谓,我不会以为你是女同的,但是千万别拿那一对里面的逗哏说事,他老人家挨得骂不少了……
- 莫名其妙喜欢你,尽心尽力疼爱你,全心全意照顾你,义无返顾保护你;和你在一起,是我的福气,哪怕白狐抛媚眼,我也不会去搭理,只有你才是我今生的唯一。宝贝,嫁给我吧!
- 做媚眼精灵,开眼角“留个心”。
- 明月高傲在空,笑脸传情深;星星眨眼在天,媚眼送甜蜜;思念久埋心间,中秋放飞溜闲;心中一缕缕思念,引来回忆一片片,剪不掉祝福一层层,留下团圆一串串,祝你中秋快乐,全家团圆。
- ,荀姬媚眼如丝,马上又语气千回百折地补充“怕我忍不住!”。
- 爱是我躲之不及的怪物,是人生对我抛出的媚眼,顾盼有情中生出的一点眷恋,是这世界将你抽空,打倒,使你放弃尊严的唯一利器。
- 这一餐饭用的滑稽的很,眼看着孙萌四处抛媚眼,将一票用餐的男人电的东倒西歪,陈杰却只有干生气,望着别的男人的如欲喷火,望着老婆时却充满柔情密意。
- 哈欠连连打,周公在招手;上眼皮向下眼皮,把媚眼抛;瞌睡连连,睡眠时间到;洗漱一番,美美睡一觉;祝好梦!晚安!
- 似合微张的眸子,仿佛刚向心仪的男人抛罢媚眼;楚楚动人的睫毛,依然挂着酒消浓睡后的疏懒;尖顶毡帽下蒙尘的脸,露出凝固了的神秘微笑。
- 哈!那你大可以放心,有我在这里只会给你增砖添瓦,不会给你拖后腿的啦!放心吧哈,你没见在场的很多少妇都是在偷偷的对我抛媚眼嘛?
媚态造句
- 日光是首屈一指的画师,在他的色彩浓艳的笔下,再丑陋的东西也会变得媚态百生。爱默生
- 她那腼腆的温文神情和受惊的眼神里有一种媚态。
- 林青霞的美很有个性,艳若桃李,却又英气逼人,没有一丝一毫世俗的媚态和脂粉气。
- 眉心处点的三叶草状金钿给她简致出尘的韵味中又增添了几丝媚态。
- 一名黑衣女子坐在泉边,怀抱一只波斯猫,秀发高耸,挽成海螺形状,面笼一抹青纱,仅露双目,瞳子乌亮有神,流盼间媚态横生,勾魂夺魄。
- 蔡州刺史府,一片莺歌燕舞,红烛摇曳,刺史王审知卧在软榻上,怀里,两个绝色女子不时扭动着蛇妖,媚态十足的撩拨挑弄。
- 也许是昨晚陪护了一夜,她眼睛有点黑眼圈,有些肿,显得没有原来那样明眸善睐,却让她展现出几分迷人的慵懒媚态。
- 此女!不但身材热辣、曲线夸张、玉骨冰肌又天生媚态。
- 顾羽晴撩动了一下刘海儿,微微的翘起二郎腿,丝毫不在乎短裙下的春光泄出,因为她本身就是故意的摆出如此的媚态的。
- 三寸金莲走起路来婀娜多姿,会产生柳腰款摆的媚态,那小足会撩起男人的遐想。女人的奇绝之处全在小脚。辜鸿铭
附耳低言造句
- 祖师那是相当的厉害,附耳低言,不知说了些什么妙法,猴王当时习了口诀,自修自炼,将七十二般变化都学成了。
- 这才小心非常的四下张望一番,悄悄对头上青筋直蹦的马面附耳低言……
- 附耳低言元妙旨,提上蓬莱第一峰。
- 悟空,你是那世修来的缘法?前日师父附耳低言,传与你的躲三灾变化之法,此法就只见师父传与大师兄与你,你可都会么?
- 忙走至荫内莎身边,附耳低言,如此如此。
- 卜良毕竟要说明,赵尼姑便附耳低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你道好否?”。
- 史天泽将窗门闭紧了,方附耳低言道你只依我之计,这般这般行事。
- 遂附耳低言,不知说了些甚么妙法。
附加刑造句
-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在刑罚体系中居于从属地位、补充主刑、独立或附加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 减轻处罚包括刑种和刑期的减轻,减轻处罚的对象应当涵括附加刑,但应依法适用。
- 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
- 同种附加刑应该采取并科原则,异种附加刑采取并科原则或者吸收原则。
- 复权制度是刑罚消灭制度的一部分,是一种消除附加刑和其他有罪判决后果的措施。
-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最为严厉的附加刑,现行刑法对之作了大量的规定。
- 由没收财产刑的体系地位与适用对象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重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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