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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和分封制对西周政权起到了什么作用

2023-07-28 12:00:12
余辉

分封制的目的 是为保证王室的强大,拱卫王室.对各诸侯国有效控制,加强统治. 分封制的结果与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3)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4)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通过这种“分封制”周天子与诸侯关系是一层接一层的. 分封制的作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宗法制:深远影响:

巩固了君主统治以及国家稳定

减少了权力的继承纷争

加强统治者集团内部的稳定

消极影响:

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

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和法制的意识多少有些背离

宗法制的影响 内容是什么

宗法制的影响: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 宗法制的内容是什么 ①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②大小宗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 ③大小宗之间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而且是政治隶属关系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多选]宗法制的基本内容有() A.分封制 B.嫡长子继承制 C.科举制 D.荐举制 E.宗庙祭祀制度 参考答案:A,B,E 什么是宗法制度的核心 宗法制度是西周统治的支柱之一,也是本文研究春秋公子命运的关键环节。宗法制度确立了各国公子政治、经济的继承原则。了解宗法制度就是了解"公子"这一群体在家和国中的地位,从而为解析春秋公子命运问题做好准备。宗法制度是个复杂的问题,古今论著颇多。那么什么是宗法制度呢?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
2023-07-27 22:05:191

宗法制有什么影响

宗法制的影响: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 扩展资料   宗法制度有哪些影响   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   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   3.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   4.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西周宗法制特点   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利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贵族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世袭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3-07-27 22:05:261

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有哪些影响

dsfsd
2023-07-27 22:05:362

宗法制的作用和影响

一、宗法制的作用1、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2、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3、根据宗法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精神,周王朝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法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这就使弟统于兄,小宗统于大宗。4、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5、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二、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三、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扩展资料:1、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2、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3、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宗法制
2023-07-27 22:05:431

宗法制的影响 内容是什么?

宗法制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基于家族和血缘关系组织社会和政治权力。它的主要影响包括:家族至上:宗法制强调家族的重要性,使得个人的生命、财产、地位都与自己所属的家族密切相关。土地所有权:宗法制下土地的所有权通常掌握在家族手中,这种制度促进了土地的稳定,但也抑制了土地的流动性。社会等级制度:宗法制下,社会被分为各个等级,由于家族传承的地位,人们很难跨越社会等级的界限。婚姻制度:宗法制下婚姻通常是由家长和长辈决定的,而不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同时,婚姻也被看作是家族之间联姻的一种方式。个人自由受限:在宗法制下,个人的自由受到限制,因为个人需服从家族和社会的期望和规范。
2023-07-27 22:05:551

谈谈宗法制的影响

宗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主要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中国社会及其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宗法制在中国社会中长期存在,其家族和亲戚关系对于社会关系及社会组织结构的影响是深远的。宗法制重视家族和亲戚关系,将宗族和家族视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族的成员之间建立了很强的互助和互助关系。宗法制让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及组织结构与西方社会有所不同,较为注重家族关系、人情关系和权力关系,而不是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其次,宗法制的存在导致了一些负面影响。在宗法制的框架下,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限制,家长和长辈的权力非常大,孝道也成为社会重要的价值观。这种制度下的社会和谐依赖于个人对于社会和个人关系的履行,对于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发展存在一定的限制。此外,宗法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宗法制度注重家族血脉关系,阻碍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流动,也阻碍了知识、技术的自由流动和传承,因而抑制了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可能性。总之,宗法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中国的文化、社会和组织结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它的负面影响也难以忽略,它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023-07-27 22:06:021

宗法制对后世有什么影响?请分点答。

1、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2、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3、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现代社会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扩展资料:宗法制对后世影响表现:1、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政治体系。春秋战国以后,宗法分封的政治体系被打破,但是,宗法制度文化却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皇权配置基本坚持嫡长子继承制。民间组织中,血缘关系始终是一条坚韧的纽带。大族成为一方政治势力,是皇权在地方上的补充。地方大族对封建法纪、封建社会秩序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2、以尊卑等级为标准确立权利义务。宗法制度文化的核心是按照尊卑等级确立权利义务。周朝开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表明嫡长子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承继王、公、大夫、士大位的资格和权利,其他子弟只能向大宗承担纳贡,帮助出兵征伐的义务,士、卿大夫和诸侯公层层向周天子负责。3、以伦常纲纪为准则处理人际关系。宗法血缘关系将政治体系与伦理秩序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宗法文化既是一种政治文化,又是一种伦理文化。处理政治关系尤其是处理伦理关系都依赖于宗法为根本的伦常纲纪,伦常纲纪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法制-影响
2023-07-27 22:06:221

西周推行的宗法制有什么作用和影响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即古书中所说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础则是宗法。作用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等。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4、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积极影响: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消极影响: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扩展资料:广义说来,宗法也适用于周王室。周王的嫡长子立为太子。其他王子多分封为王畿内外的诸侯,其间血缘关系原则颇与卿、大夫、士的宗法相似。周初分封同姓,就体现了这样的原则。康王之后,周朝疆域大体固定,分封的机会减少,太子以外各子多留在朝中为卿、大夫,但分封并未绝迹。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还把其弟友分封在郑(今陕西华县东)。小宗围绕大宗,卿、大夫拱卫国君,诸侯藩屏周王。再加上与异姓间的婚姻联系,构成庞大的血缘关系网。西周统治者希望用这种关系维护他们的地位和特权。依据宗法制度的组织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长。他既代表社稷,又主持宗庙的祭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周
2023-07-27 22:06:311

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积极消极

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积极消极是:道德专制导致了国人重人治轻法治,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法治进程。宗法制还无情地剥夺女性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地位。宗法制度亦称宗法制,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2023-07-27 22:06:391

宗法制的目的,核心内容,关系,影响各是什么

内容:(1)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关系.(2)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关系: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关系.1.西周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2. 西周宗法制主要以周王室的同姓亲族为分封对象,重新建立一套体制。3.西周宗法制的内容和作用: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从目的看,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从本质上看,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也居主导地位。分封制作为我国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这一经济基础上的。实施分封制的意义有:⑴它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⑵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⑶分封制促进了诸侯国社会历史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使奴隶制经济有了繁荣的基础。⑷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西周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2. 西周宗法制主要以周王室的同姓亲族为分封对象,重新建立一套体制。3.西周宗法制的内容和作用: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从目的看,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从本质上看,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也居主导地位。分封制作为我国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这一经济基础上的。实施分封制的意义有:⑴它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⑵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⑶分封制促进了诸侯国社会历史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使奴隶制经济有了繁荣的基础。⑷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2023-07-27 22:07:024

古代宗法制度对当今社会的影响

主要影响:封建社会的中前期以进步作用为主:(1)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2)有利于各地区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范围传播,对促进民族融合起了积极的作用;(3)有利于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有利于防止割据和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统一。在封建社会晚期则主要起了消极作用。(1)政治方面:皇权专制赋予了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极易形成暴政;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可言,民主政治无从发展,束缚和压制了中华民族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的发挥;形成了长期的人治传统,派生了庞大的官僚队伍和特权阶层,扭曲了人格和灵魂,极易出现政治腐败的局面。(2)经济方面:皇权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压制了新生产关系的成长。(3)思想文化方面:专制主义制度必然导致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文化专制的日趋严厉,严重阻碍了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也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2。3。1西周之宗法制度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分封制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三曰家、天下同构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主要特征:(1)皇帝集最高立法者权、最高行政权和最高司法权,不受任何约束与监督。(2)广大官吏唯上是从,官场具有浓厚的因循守旧之风。(3)官僚机构膨胀,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盛行等。中央集权是“地方分权”的对称,是国家统治权力集中统一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统一服从于中央,并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办事。君主专制通常指奴隶制和封建国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拥有无限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以国家为其私有财产,依靠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维持其统治。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因其对中国历史的深远影响而为人熟知,也使很多人把“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混为一体,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对学习和研究历史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政权组织方式,其主要特征是:1。君主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等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在专制国家里,法律仅是君主的意志,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等大权于一身,天下之事皆决定于上。君口一言,君言的好恶成为评是非、功过的最高原则。君主凌驾于一切之上,极易出现专横、残暴,而臣民则被剥夺了权利和自由。2。无数的大小官僚,作为君权代表对百姓实行专制统治。这些官僚是皇帝的奴仆,随时听从使唤。他们在辖区内代表王权统治百姓。二、中央集权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密切关系,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其主要特征有: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不允许有相对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2。中央为控制地方,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中国自秦开始,地方官员的任用、升迁、调动,一律由中央决定。绝对地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最后一切听命于君言的制度要求。同时君主在官职设置上有意造成职权重复,使之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无限制地将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三、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区别与联系通过上述可以看出,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政体,体现君臣关系;一个是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专制主义可行之于中央集权国家,也可以实行于地方割据王朝,同时并非中央集权都导致专制主义。但在封建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把两者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凡是在专制主义皇权加强之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之时,反之亦然。中国自秦汉确立中央集权制度,后经隋唐宋元王朝,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的政权组织和行政制度,到明清时中央集权高度加强,其结果是集地方三权于中央,又集中央之权于皇帝一个之手。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专制,专制主义也是愈来愈加强。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既有区别又紧密相联。认清二者的区别,不至于在批判专制主义时,连中央集权合理性的一面也一起加以否定;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又可以防止过分集权造成的弊端。(4)存在时间长,影响广泛。
2023-07-27 22:07:471

宗法制度对中国文化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随之而来的“忠”“孝”观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会的长期熏陶,使国人养成了谦和忍耐、温良恭敬、勤劳俭朴的社会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的社会公德。中国人固有的文化范式就是注重伦理。一切以伦理纲常来衡量人的品格。违背伦理的认为社会所不齿,“乱伦”则更是对古人灵魂深处信仰的挑衅。自古以来,中国人乱伦现象较少的被文学艺术领域涉及。相对于伦理价值缺失的注重法律来制约人民言行的西方人,中国人的伦理性思维模式是值得推崇的。宗法制在锻造中华民族坚毅刚强性格和美好优秀人格的同时,它本身必然的“道德专制”、“男女不平等”、“等级观念”、“自律盲从”等封建落后的东西成为两千年以来扼杀人性,迟滞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瓶颈。尤其是道德专制导致了国人重人治轻法治,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法制进程。宗法制还无情的剥夺女性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地位,女人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为生儿育女和家庭劳作的机器。如今,重男轻女观念仍在部分地区盛行。等级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定程度上助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国人仇富心理。宗法意识的侵染使国人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造成了我国长期以来的粉笔与落后,是我国近代衰败没落的根源。中国的宗法专制制度还根深蒂固的存在明显的“尚实”的思维定势,使国人缺乏科学探索精神。这妨碍了我国科学探索领域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大多数国产货都不具有核心技术,这在一方面让我们庆幸“Madeinchina”产品广遍全球的同时,带给我们一丝的不如意。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在推进国人思想与人格腾飞的同时,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2023-07-27 22:08:011

宗法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哪些

首先,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的传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许多外国民族所没有的。 其次,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祖先、重视传统、重视统一的民族精神。今天,海内外华人都自称为炎黄子孙,并以此为荣。大陆每次举行黄帝、炎帝、大禹等祭祖活动,海内外炎黄子孙来者如潮。中华五千年文明是世界上四大古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与这一制度密不可分。消极影响第一,从政治上讲,导致了专制社会和专制思想的形成,人们的民主观念和民主精神普遍缺乏。在宗法家族社会里,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提倡“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甚至提出“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这些极端专制的思想和理论,极大地禁锢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将个性丰富、富有创造力的人,一个个变成了奴隶和机器,使中国的封建社会维持了数千年,世所未有。第二,从经济上讲,导致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扼杀了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第三,从文化角度讲,导致了中华民族重传统轻变革、重伦理轻科学,缺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精神,思想上表现为守旧、保守。文化与政治从来就难以分离,在中国尤其是如此。在宗法社会,传统重于变革,礼教高于一切。
2023-07-27 22:08:111

宗法制度内容性质以及后世的影响

宗法制特指周朝时期的宗法制,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并行的,宗法制就是为了维护分封制。起源于夏朝,完善于周朝,并发展兴盛。内容: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性质:宗法制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影响:周朝的分封制,礼法制和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最大, 有分封制就一定会有宗法制,也就有礼法制,对以后王朝影响很大,往往左右着一个王朝的兴衰,宗法制的破坏,那么一个王朝就会易主或者是灭亡,周朝的衰落就是宗法制被破坏,所以以后的朝代对宗法制的要求十分严格,到清朝时宗法制已经不再代表传统的汉民族的宗法制了,准确的说,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作用在明朝是就已经消亡,但宗法制在民间和社会上的影响至今存在。宗法制的实行,使父系地位得到巩固,造成了家族的尊卑意识和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虽然现在淡薄了,但在社会上上下级之间的尊卑依然牢靠,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由于宗法制是人们产生了一种观念就是“家即使国,国即使大家”的思想概念,国君的地位和权利至高无上,十分强大,尊卑分明,而社会中,一家之主,就是宗主的权利和国君无异,也是尊卑分明,所以造成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那就是尊卑分明。纯手打,望采纳!
2023-07-27 22:08:211

两周的宗法制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1.宗法制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使得朝代的更迭就是家天下的延续。从西周时期姬姓家族的统治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宗法制一直延续着,并对王朝统治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皇帝在制定关系到国家兴衰成败的决策时都会充分考虑到宗法制的因素。同时这种家天下的统治思想不止统治者有,还深深的影响到了广大的民众。  2. 使得历朝历代的封国制度不断。分封制曾是西周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秦汉以后尽管郡县制度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行政区划制度,但是封国制度一直不同程度的以不同方式被历朝历代所保留。西汉初年刘邦总结秦朝的灭亡有一点就是因为秦始皇废分封,所以大封同姓王。尽管分封同姓王的作法也不能充分保证王朝的稳定,而且曾经屡次出现大的混乱,例如西晋的八王之乱,明朝的靖难之役等,但是历代皇帝照封不误。  3.动荡不安常常困扰着中国历史,但构成中国传统社会基石的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家族始终非常稳固。具体的体现就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4.另外最能深刻的反映出宗法制对于国家,社会,家庭的影响的现象就是家国同构。  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由于古代中国的经济基础一直处于商品经济不发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状况,所以与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家族制度也深深的根植于数千年中国社会结构之中,使国家结构也打上了家族结构的印记,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忠孝同义,都是宗法制影响的结果,故梁启超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积极、负面的影响。  其正面的影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的传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许多外国民族所没有的。  其次,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祖先、重视传统、重视统一的民族精神。今天,海内外华人都自称为炎黄子孙,并以此为荣。大陆每次举行黄帝、炎帝、大禹等祭祖活动,海内外炎黄子孙来者如潮。中华五千年文明是世界上四大古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与这一制度密不可分。    其负面的影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政治上讲,导致了专制社会和专制思想的形成,人们的民主观念和民主精神普遍缺乏。在宗法家族社会里,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提倡“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甚至提出“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这些极端专制的思想和理论,极大地禁锢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将个性丰富、富有创造力的人,一个个变成了奴隶和机器,使中国的封建社会维持了数千年,世所未有。几千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国家有个皇帝、有个主宰,习惯了被压抑、被支配、甚至被奴役的生活,好象不如此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和寄托。于是,在中国的历史上,一个个专制王朝被推翻,一个个皇帝被打倒,一个个专制王朝重又登上历史舞台,一个个皇帝重新主宰中国,几千年来人们竟没有想过如何推翻这种专制制度。到今天,虽然专制制度不复存在了,但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专制主义思想在中华民族中可谓根深蒂固,很难消除,并时不时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  第二,从经济上讲,导致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扼杀了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宗法家族社会强调血统,尊崇共同祖先,排斥异姓异族,使得我国形成了聚族而居、聚姓而居的习惯,使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亘古不变,影响至今。早在先秦诸子时期,“农本工商末”这种重农抑商思想即成了经济思想主流,并影响到整个封建时期。  农业社会是小农经济存在的基础,而在一个聚族则居的社会里,只能是农业社会。由于宗法家族社会这种聚族而居的局面无法打破,小农经济安如磐石,资本主义这种新型经济形式最终未能得到发展,从此使中国经济逐渐落后。  第三,从文化角度讲,导致了中华民族重传统轻变革、重伦理轻科学,缺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精神,思想上表现为守旧、保守。文化与政治从来就难以分离,在中国尤其是如此。在宗法社会,传统重于变革,礼教高于一切。在元、明、清三朝的科举考试中,明确规定必须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标准答案,读书人只能用八股文重复这些迂腐的说教,实际上就是不允许人们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伦理重于科学,比如,即使明知君主、长辈的观点是错误的,臣子和晚辈也必须默认,不但不能与之辩论,而且要付诸实施,将错就错。  所谓宗法制度,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中国的宗法家族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私有财产已经产生,父家长支配着家庭成员。父家长去世后,其权力和财产需有人继承,这就要求有一个继承程序。于是,宗法家族制度应运而生。
2023-07-27 22:08:291

宗法制度在现代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纵观中国历史儒、法之争像汤姆和杰瑞(美国著名卡通片《猫和老鼠》中的主角汤姆猫和杰瑞鼠)似的既勾结又斗争不停上演着各种荒诞闹剧,法律被道德肆意的践踏,汤姆一次又一次地羞辱着杰瑞,修理着杰瑞,汤姆式的胜利成为了我们民族最津津乐道的标志。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君臣之尊卑虽已破(已破?),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也就是说,我们所谓的美德,不过是野蛮的、原始的宗族制度观念的延续,而当今炙手可热的荣辱观,再一次赤裸裸地将我国目前的文明进程进行了准确的定位。 这些天经地义其实一直在影响我们的生活,在宗族制度的习惯思维之下,许多东西都在被潜移默化地改变,或者故意混淆。如赡养制度,在这种天经地义的道德之下我们已经习惯不做思考,我们从来不去想为什么。在远古的宗族社会,因文明进程以及生产力的不足,所以赡养老人的责任必须由其子女承担。但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的财富以及人民的财产均发生了空前的改变。待步入共和之后,在这千年的变革之中,人民终于迎来了契约社会,过去的种种思维和管理方式翻天的改变,而公民权利与国家责任更之公平细化。就在这种变革之中,我们民族的“特色”却不合时宜地保留了下来,赡养依然是我们义务兼美德的重要部分,而我们就是如此被道德所利用,共和制度的国家扬弃了自己的责任,堂而皇之地将责任推诿给了公民(纳税人),而公民(纳税人)一样会乐此不疲地承担此项义务(少时养我,老时我养,这是对共和制和契约社会的侮辱),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是没有“人”的社会,只有“国”的社会。 宗族制度在中国现代个体人的身上也有着相当的表现,汶川地震之中“捐”文化让宗法制度的道德在每个人身上又一次得逞。我们知道宗族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家,家的最终组成主体是国,在“为了国家”这个传统宗族制观念下,逼捐成为了一种时尚大行其道。我并不想亵渎那七万亡灵,但死而损生并不符合现代文明之理念,况且现代共和之下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价值标注,而这种标准很难用一个标尺去衡量,捐多捐少,尽的不是责任(难道是责任么?我不得不请您重新翻阅共和国“公民”之定义),更不是义务,而是自觉的“奉”与“献”,这种自觉应是原始的自发,始自于自我(存在)的基础上。所以,每一个自然人,面对自我生存环境和空间都有属于自己的判断,对前景和未来都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因此以“我”的道德基准去规范他人的行为(既捐献多少),让他人以“我”的道德基准去买单,这显然是一种野蛮的行径。其实任何文化现象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任何文化都存在着一定的传承性,“捐”文化派生到现在多少进行了改头换面,当我们斥诉街头暴力乞讨的同时,又有多少人会联想起捐文化呢?暴力乞讨,为现在产物,乞丐们理直气壮地向路人乞讨,拉裤脚、拦路、发出各种惨绝人寰使人感到不安的惨叫,这和对个人以及企业的强行逼捐有什么本质区别?
2023-07-27 22:08:371

西周时期宗法制对法律有哪些影响

根源于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等方面无不打上宗法制度的烙印,形成了轻法律、重人情为特色的伦理型法律文化。具体表现在:一、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作为中国古代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在宗法制社会里,国是家的扩大和延伸,治国等于理家,家族的和睦稳定意味着国家的稳定。对于家族的治理,仅用冷冰冰的法律显然缺乏人情味,不利于家族内部关系的稳定,所以夏、商、西周时期,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采取了与宗法制度相适应的温情脉脉的统治方式,即以礼作为规范人们言行的标准和依据,用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使尊卑、贵贱、亲疏、长幼有了各自的行为规范。二、以身份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和依据(一)亲属间相犯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行的轻重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作为依据———服制入律(二)以与犯罪者之间有无血缘关系作为是否享有诉讼权的依据———亲属相隐(三)以与特权者血缘关系的远近作为能否享有司法特权的依据———议、请、减、赎(四)以嫡、庶之别作为是否享有继承特权的依据———严格区分嫡、庶(五)严格维护家长的特权———教令权、主婚权、财产权三、家法是国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法族规是宗族组织以国家法律、民间习惯及纲常礼教为原型而形成的,用来调整宗族内部关系并在宗族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家法与国法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规范认可和支持家族法规(二)家法族规是国法的重要补充形式
2023-07-27 22:08:481

宗法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1.决定了封建统治者继承人的范围(避免了很多血腥的夺位之争,同时也限制了原统治者的选择余地)2.巩固了封建政权(在宗法制基础上产生的君权神授等思想巩固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3.影响了民间的继承方式(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2023-07-27 22:09:001

宗法制度在现实生活的影响.详细点.,作业来的.谢谢.

延续至今的遗产继承制,
2023-07-27 22:09:222

历史,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深远的影响

积极影响:1)有“尊宗敬祖”、“认祖归宗”等现象,形成了中华民族“万事孝为先”“不忘宗族”的传统美德。消极影响:1)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思想 2)不同姓氏与不同宗族间的明显阻截与划分。3)形成任人唯亲、唯上是从的作风 。
2023-07-27 22:09:281

论述中国传统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

  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  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是家、天下同构,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是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2023-07-27 22:09:381

宗法制度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具。 父系氏族后期,部落联盟的领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后世国王的权力,但这一职位是由各部落首长协商推选的,这就是“禅让”。夏禹死后,其子启继位,把禅让的官天下变成传子的家天下,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从此,如《礼记·礼运》所说,“大人世及以为礼”(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王位世袭成为制度。夏王朝的世系可以明白地追述,据《史记·夏本纪》记载,夏王朝先后有十四世、十七王,其中两次是弟继兄位,一次是弟之子死后王位复归于兄之子,其余都是子继父位。《礼运》所说的“大人”,不仅指王,也包括大小奴隶主贵族在内。自夏王以下,各级奴隶主贵族都是“世及以为礼”,这种世袭统治权的确立可以说与宗法制度的形成互为因果。
2023-07-27 22:09:542

结合当今社会现实分析宗法制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分类: 社会/文化 >> 历史话题 问题描述: 请各位帮帮忙,答得详细一点!!! 解析: 宗法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概况: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至周代逐渐完备。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夏商周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大宗。其余庶子有的被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大、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后世地主阶级长期利用这种制度,以巩固政权、神权、夫权。 宗法制即宗教法规,是一种权利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贵族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世袭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影响: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2023-07-27 22:10:001

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对宗法制的影响?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对宗法制的影响是深远的,无论是形成、组织,还是发展,都有自然经济的烙印
2023-07-27 22:10:081

求大神帮忙,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课宗法制在政治方面上的影响是什么,谢谢。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制度的实施一般都是维护君主统治的
2023-07-27 22:10:184

宗法社会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  1  、由于自然环境和各地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血缘关系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现形态也有很大的差异。地中海沿岸国家较早从事海上的工商业贸易活动,形成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中国人则过着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较多地保留了血缘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2 、宗法制度是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产生于商代后期。主要内容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和宗庙祭祀制。  3 、西周宗法制度的创立者是周公。  二、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1 、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有四:一是家天下的延续,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统治史;二是封国制度不断;三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四是家国同构。  2 、战国时期,一些不同于西周礼制的新制度不断产生,而且已经相当成熟,如郡县制、官僚制、俸禄制、符玺制、上计制、耕田制等。  3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中央集权,废分封制,行郡县制,实行编户齐民。  4 、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影响中华民族的主要原因是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的一直延续。  5 、宗法制度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6 、中国封建时代,统治和束缚人民的有四权:政权、神权、夫权和族权。族权是从父系社会家长制演化而来的,即是政权的补充,又能起到政权无法起到的特殊的社会作用。宋代以后族权膨胀与宋明理学学发展宗法制度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7 、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中国传统社会家与国的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受中国长期以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影响,中国的国家结构一直有着很深的家族结构的印记。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  8 、宗族和宗法关系在中国长期存在,导致了“家国同构”的格局。  9 、商鞅制定连坐法,把百姓按5 家一伍,10家一什的户籍办法编制起来。  三、专制制度与中国社会政治结构  1 、欧州政治与文化源于地中海沿岸国家,主要有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和古希腊。  2 、欧州封建皇权的专制一直受到宗教力量的抗衡,宗教势力一直制约着皇权。  3 、中国从迈向文明开始,统治者就凭借武力使神职人员成了它的奴仆,形成了以个人为核心的权力专制体制。  4 、中国君主专制的阶级基础是奴隶主和地主,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统治者普遍采取对工商业和贸易压制的态度,重农抑商成为历代统治者的基本国策。  5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有四:一是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专制时间漫长;二是经济基础稳固,土地国有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维护了专制者的统治;三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走向极端,以皇帝与以丞相为首的百官共同决策的机制逐步被皇帝独断所取代;四是对人身控制严密。  6 、从春秋时期开始,以郡县制为其外在形式的君主官僚政体产生,这种新的专制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末期。  7 、以宗法色彩浓厚和君主专制度高度发达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三:一是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注重道德修养,成为礼仪之邦;其负面影响是使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欲”修身养性和排外心理等成为中国文化健康发展的障碍。二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专制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和民族心理上的文化认同;其负面价值是使国人存有严重的服从心态,对权威和权力迷信,缺乏个人自信心。三是宗法与专制相结合,在政治上表现为儒法合流,在文化上反映为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突出地表现为内圣外王的心态,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追求。
2023-07-27 22:10:271

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哪些特征?

嫡长子继承制
2023-07-27 22:10:373

西汉等级示意图宗法制——这一制度的积极影响和弊端在于哪里

宗法制主要流行于夏商周,周朝最为完备,你看的图不会是周朝宗法制示意图吧?当然西汉初的分封制也是宗法制的反映,但不是全部,最为系统的宗法制还是在周朝。
2023-07-27 22:10:443

宗法制·分封制 的背景,内容,影响各是什么(少点也别太少)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023-07-27 22:11:352

宗法制的影响

宗法制的影响有促进了分封制的发展。促进了专制社会的形成、稳定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稳定了社会秩序、维系了家族的传承、维系了礼仪的发展等等。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则。在宗法家族社会里,宗法制模式下的大宗服从小宗的思想逐渐催生了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提倡“三纲”、“五常”思想,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有利于封建社会的统一和大一统的稳定。
2023-07-27 22:12:382

宗法制的影响(在当时的影响,对后世的影响,对现在的社会的影响)

在当时的影响:1、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2、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对后世的影响: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3、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对现在社会的影响: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1、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2、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扩展资料:宗法制的特点: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宗法制度
2023-07-27 22:12:471

宗法制的影响

被历代所沿用,成为正统制度。。。。
2023-07-27 22:13:173

宗法制的影响

书上原话积极  ①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②促进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促进了祖国统一消极  过分森严的等级制度限制了人民发展
2023-07-27 22:13:262

宗法制度对中国文化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随之而来的“忠”“孝”观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会的长期熏陶,使国人养成了谦和忍耐、温良恭敬、勤劳俭朴的社会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的社会公德。中国人固有的文化范式就是注重伦理。一切以伦理纲常来衡量人的品格。违背伦理的认为社会所不齿,“乱伦”则更是对古人灵魂深处信仰的挑衅。自古以来,中国人乱伦现象较少的被文学艺术领域涉及。相对于伦理价值缺失的注重法律来制约人民言行的西方人,中国人的伦理性思维模式是值得推崇的。宗法制在锻造中华民族坚毅刚强性格和美好优秀人格的同时,它本身必然的“道德专制”、“男女不平等”、“等级观念”、“自律盲从”等封建落后的东西成为两千年以来扼杀人性,迟滞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瓶颈。尤其是道德专制导致了国人重人治轻法治,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法制进程。宗法制还无情的剥夺女性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地位,女人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为生儿育女和家庭劳作的机器。如今,重男轻女观念仍在部分地区盛行。等级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定程度上助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国人仇富心理。宗法意识的侵染使国人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造成了我国长期以来的粉笔与落后,是我国近代衰败没落的根源。中国的宗法专制制度还根深蒂固的存在明显的“尚实”的思维定势,使国人缺乏科学探索精神。这妨碍了我国科学探索领域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大多数国产货都不具有核心技术,这在一方面让我们庆幸“Made in china”产品广遍全球的同时,带给我们一丝的不如意。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在推进国人思想与人格腾飞的同时,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2023-07-27 22:13:361

中国古代宗法制度对当代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2.3.1西周之宗法制度  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  ”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  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  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  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  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分封制  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  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  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  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  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  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  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  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  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  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曰家、天下同构  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主要特征:  (1)皇帝集最高立法者权、最高行政权和最高司法权,不受任何约束与监督。  (2)广大官吏唯上是从,官场具有浓厚的因循守旧之风。  (3)官僚机构膨胀,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盛行等。  中央集权是“地方分权”的对称,是国家统治权力集中统一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统一服从于中央,并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办事。  君主专制通常指奴隶制和封建国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拥有无限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以国家为其私有财产,依靠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维持其统治。  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因其对中国历史的深远影响而为人熟知,也使很多人把“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混为一体,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对学习和研究历史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政权组织方式,其主要特征是:  1.君主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等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在专制国家里,法律仅是君主的意志,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等大权于一身,天下之事皆决定于上。君口一言,君言的好恶成为评是非、功过的最高原则。君主凌驾于一切之上,极易出现专横、残暴,而臣民则被剥夺了权利和自由。  2.无数的大小官僚,作为君权代表对百姓实行专制统治。这些官僚是皇帝的奴仆,随时听从使唤。他们在辖区内代表王权统治百姓。  二、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密切关系,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其主要特征有:  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不允许有相对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  2.中央为控制地方,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中国自秦开始,地方官员的任用、升迁、调动,一律由中央决定。绝对地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最后一切听命于君言的制度要求。同时君主在官职设置上有意造成职权重复,使之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无限制地将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  三、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区别与联系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政体,体现君臣关系;一个是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专制主义可行之于中央集权国家,也可以实行于地方割据王朝,同时并非中央集权都导致专制主义。但在封建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把两者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凡是在专制主义皇权加强之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之时,反之亦然。中国自秦汉确立中央集权制度,后经隋唐宋元王朝,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的政权组织和行政制度,到明清时中央集权高度加强,其结果是集地方三权于中央,又集中央之权于皇帝一个之手。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专制,专制主义也是愈来愈加强。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既有区别又紧密相联。认清二者的区别,不至于在批判专制主义时,连中央集权合理性的一面也一起加以否定;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又可以防止过分集权造成的弊端。  (4)存在时间长,影响广泛。  主要影响:  封建社会的中前期以进步作用为主  (1)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2)有利于各地区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范围传播,对促进民族融合起了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有利于防止割据和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统一。  在封建社会晚期则主要起了消极作用。  (1)政治方面:皇权专制赋予了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极易形成暴政;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可言,民主政治无从发展,束缚和压制了中华民族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的发挥;形成了长期的人治传统,派生了庞大的官僚队伍和特权阶层,扭曲了人格和灵魂,极易出现政治腐败的局面。  (2)经济方面:皇权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压制了新生产关系的成长。  (3)思想文化方面:专制主义制度必然导致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文化专制的日趋严厉,严重阻碍了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也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2023-07-27 22:13:472

宗法制对后世有什么影响?请分点答。

使人产生了一定的信仰。
2023-07-27 22:13:566

宗法制度在现代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纵观中国历史儒、法之争像汤姆和杰瑞(美国著名卡通片《猫和老鼠》中的主角汤姆猫和杰瑞鼠)似的既勾结又斗争不停上演着各种荒诞闹剧,法律被道德肆意的践踏,汤姆一次又一次地羞辱着杰瑞,修理着杰瑞,汤姆式的胜利成为了我们民族最津津乐道的标志。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君臣之尊卑虽已破(已破?),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也就是说,我们所谓的美德,不过是野蛮的、原始的宗族制度观念的延续,而当今炙手可热的荣辱观,再一次赤裸裸地将我国目前的文明进程进行了准确的定位。 这些天经地义其实一直在影响我们的生活,在宗族制度的习惯思维之下,许多东西都在被潜移默化地改变,或者故意混淆。如赡养制度,在这种天经地义的道德之下我们已经习惯不做思考,我们从来不去想为什么。在远古的宗族社会,因文明进程以及生产力的不足,所以赡养老人的责任必须由其子女承担。但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的财富以及人民的财产均发生了空前的改变。待步入共和之后,在这千年的变革之中,人民终于迎来了契约社会,过去的种种思维和管理方式翻天的改变,而公民权利与国家责任更之公平细化。就在这种变革之中,我们民族的“特色”却不合时宜地保留了下来,赡养依然是我们义务兼美德的重要部分,而我们就是如此被道德所利用,共和制度的国家扬弃了自己的责任,堂而皇之地将责任推诿给了公民(纳税人),而公民(纳税人)一样会乐此不疲地承担此项义务(少时养我,老时我养,这是对共和制和契约社会的侮辱),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是没有“人”的社会,只有“国”的社会。 宗族制度在中国现代个体人的身上也有着相当的表现,汶川地震之中“捐”文化让宗法制度的道德在每个人身上又一次得逞。我们知道宗族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家,家的最终组成主体是国,在“为了国家”这个传统宗族制观念下,逼捐成为了一种时尚大行其道。我并不想亵渎那七万亡灵,但死而损生并不符合现代文明之理念,况且现代共和之下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价值标注,而这种标准很难用一个标尺去衡量,捐多捐少,尽的不是责任(难道是责任么?我不得不请您重新翻阅共和国“公民”之定义),更不是义务,而是自觉的“奉”与“献”,这种自觉应是原始的自发,始自于自我(存在)的基础上。所以,每一个自然人,面对自我生存环境和空间都有属于自己的判断,对前景和未来都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因此以“我”的道德基准去规范他人的行为(既捐献多少),让他人以“我”的道德基准去买单,这显然是一种野蛮的行径。其实任何文化现象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任何文化都存在着一定的传承性,“捐”文化派生到现在多少进行了改头换面,当我们斥诉街头暴力乞讨的同时,又有多少人会联想起捐文化呢?暴力乞讨,为现在产物,乞丐们理直气壮地向路人乞讨,拉裤脚、拦路、发出各种惨绝人寰使人感到不安的惨叫,这和对个人以及企业的强行逼捐有什么本质区别?
2023-07-27 22:14:181

试论宗法制度对中国文化带来的深远影响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随之而来的“忠”“孝”观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会的长期熏陶,使国人养成了谦和忍耐、温良恭敬、勤劳俭朴的社会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的社会公德。中国人固有的文化范式就是注重伦理。一切以伦理纲常来衡量人的品格。违背伦理的认为社会所不齿,“乱伦”则更是对古人灵魂深处信仰的挑衅。自古以来,中国人乱伦现象较少的被文学艺术领域涉及。相对于伦理价值缺失的注重法律来制约人民言行的西方人,中国人的伦理性思维模式是值得推崇的。宗法制在锻造中华民族坚毅刚强性格和美好优秀人格的同时,它本身必然的“道德专制”、“男女不平等”、“等级观念”、“自律盲从”等封建落后的东西成为两千年以来扼杀人性,迟滞民族进步和发展的瓶颈。尤其是道德专制导致了国人重人治轻法治,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法制进程。宗法制还无情的剥夺女性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地位,女人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为生儿育女和家庭劳作的机器。如今,重男轻女观念仍在部分地区盛行。等级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定程度上助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国人仇富心理。宗法意识的侵染使国人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造成了我国长期以来的粉笔与落后,是我国近代衰败没落的根源。中国的宗法专制制度还根深蒂固的存在明显的“尚实”的思维定势,使国人缺乏科学探索精神。这妨碍了我国科学探索领域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大多数国产货都不具有核心技术,这在一方面让我们庆幸“Made in china”产品广遍全球的同时,带给我们一丝的不如意。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在推进国人思想与人格腾飞的同时,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2023-07-27 22:14:281

宗法制有哪些弊端?

任人唯亲、宗派小团体,“关系网”、家长制、势利、愚昧、多伪君子、自私残忍。
2023-07-27 22:14:512

宗法制的含义,目的,特点,内容,影响

宗法制是西周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密切相关。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3-07-27 22:14:591

西周分封制与宗法制对我们后世的影响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023-07-27 22:15:181

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内容及其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2.3.1西周之宗法制度  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  ”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  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  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  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  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分封制  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  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  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  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  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  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  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  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  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  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曰家、天下同构  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2023-07-27 22:15:281

宗法制的影响及特点

  对于中国历史上的宗法制考生是怎么理解的,它又有什么影响和特点呢?不清楚的考生赶紧看过来,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宗法制的影响及特点”,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宗法制的影响是什么?   宗法制的影响: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   一、宗法制度有哪些影响   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   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   3.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   4.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宗法制的特点是什么?   特点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夏、商、周被史学家称作"三代"。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与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在西周奴隶社会里,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分成许多等级,联系这种等级关系的是血缘,维持这种等级的则是礼制。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的意志和感情服从于集体,其言行以自然形成的风俗、传统为准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这种原始礼在中国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公社的残存,并没有烟消云散,反而把那些不平等原则法定化、神圣化,彼推广出去,用以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一些仪式也被固定化,涉及面更为广泛、庄严、典重,并且通过各种途径贯彻到人民中去。周代社会的礼就是这样在原始礼的塞础上演变而来的。
2023-07-27 22:15:351

宗法制度的影响

宗法制的影响有促进了分封制的发展。促进了专制社会的形成、稳定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稳定了社会秩序、维系了家族的传承、维系了礼仪的发展等等。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则。在宗法家族社会里,宗法制模式下的大宗服从小宗的思想逐渐催生了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提倡“三纲”、“五常”思想,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有利于封建社会的统一和大一统的稳定。
2023-07-27 22:15:422

试述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专制制度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的影响。 详细点吧 ,谢谢

同学 中国传统文化讲座 要求自己完成
2023-07-27 22:16:002

宗法制度在现代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纵观中国历史儒、法之争像汤姆和杰瑞(美国著名卡通片《猫和老鼠》中的主角汤姆猫和杰瑞鼠)似的既勾结又斗争不停上演着各种荒诞闹剧,法律被道德肆意的践踏,汤姆一次又一次地羞辱着杰瑞,修理着杰瑞,汤姆式的胜利成为了我们民族最津津乐道的标志。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君臣之尊卑虽已破(已破?),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也就是说,我们所谓的美德,不过是野蛮的、原始的宗族制度观念的延续,而当今炙手可热的荣辱观,再一次赤裸裸地将我国目前的文明进程进行了准确的定位。这些天经地义其实一直在影响我们的生活,在宗族制度的习惯思维之下,许多东西都在被潜移默化地改变,或者故意混淆。如赡养制度,在这种天经地义的道德之下我们已经习惯不做思考,我们从来不去想为什么。在远古的宗族社会,因文明进程以及生产力的不足,所以赡养老人的责任必须由其子女承担。但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的财富以及人民的财产均发生了空前的改变。待步入共和之后,在这千年的变革之中,人民终于迎来了契约社会,过去的种种思维和管理方式翻天的改变,而公民权利与国家责任更之公平细化。就在这种变革之中,我们民族的“特色”却不合时宜地保留了下来,赡养依然是我们义务兼美德的重要部分,而我们就是如此被道德所利用,共和制度的国家扬弃了自己的责任,堂而皇之地将责任推诿给了公民(纳税人),而公民(纳税人)一样会乐此不疲地承担此项义务(少时养我,老时我养,这是对共和制和契约社会的侮辱),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是没有“人”的社会,只有“国”的社会。
2023-07-27 22:16:111

在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哪些特征

1、“人道亲亲”(亲爱自己的亲属)的人伦关系.“人道亲亲”指的是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因此,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类,个人的权力则显得不那么重要,这就是所谓“人道亲亲”.2、家族本位.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单元是宗族.在宗族内,每一个人都不被看作是独立的个体,而起码要和上下两代人发生关系,各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不独立,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家庭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因此,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正是由于传统文化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因而总是强调个人在群体中的义务和责任,而忽略了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也就使得“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样的道德平等意识仅仅是一种理想,而“法制”在这样的系统之内没有用武之地.3、修齐治平的政治学说.宗法制度与专制制度,思想上表现为儒法合流,文化上表现为“内圣外王”心态的形成.其作用是以伦理修养来沟通政治关系和家族关系,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强调从个人修身开始,由个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到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最终到天下国家秩序的稳定它以个人的道德实践为基础,以实行道德为核心,从小到大,由近及远.4、宗法制和“家天下”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在组织结构方面,“家国同构”,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这种模式,形成了忠孝两全的政治伦理和传统,宣扬孝悌为“忠”之本,忠是孝的极致.当然这种学说也形成了中国古代重道德、轻法律的局面,往往以德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从而影响了法律的效力.e、专制主义的充分发展,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一方面使中华民族在心理文化上普遍认同整体利益和集体原则,因而成为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得以产生的源泉;另方面也培植和强化了国人迷信权利、服从权威的官本位心态.
2023-07-27 22:16:191

宗法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奠定了后世中国几千年的宗家根本,明确了财产继承(地位,钱财等),和规定了家族成员的权利和地位,和明确了各个家族直接的关系。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扩展资料: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处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宗法制度
2023-07-27 22:16:401

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

如下
2023-07-27 22:16:502

宗法制有什么意义?

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3-07-27 22:1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