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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贸:中国经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已经站到了WTO的大门口。加入世贸,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面对国际大财团的竞争,中国国内各种产业将承受巨大的冲击,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但是权衡利弊,加入世贸对中国经济发展总体看还是利大于弊,是长期利好。本文对此作出了深入分析。
随着今年4月朱镕基总理访美的成功,历时13年之久的中国“入关”和 “入世”的努力终于露出了一线曙光。在中美双方发表的联合声明中,美国表示“坚定地支持中国于1999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方还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其后,欧盟代表也在北京与中国开始了又一轮谈判。这一切都表明,中国离WTO的大门已经越来越近了。
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世界制定国际贸易规则、解决多边贸易争端的最重要场所,其成员的贸易总额占全球的95%以上。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诞生于1948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其间进行的八轮全球性贸易谈判,其成员已从开始时的23个发展到目前的130 多个;而且其涵盖的议题也越来越广,在传统的货物贸易基础上,又进入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等新领域。与此同时,相关领域的决议和措施经过反复的争论、实验、修补,日趋完善。可以说,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多年来制定的一系列决议、规章、程序、办法,以及互惠互利、互相约束的机制,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游戏规则”,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认可。
中国过去长期处于闭关自守状态。改革开放以来,与外界的交往日益增多,但却一直被拒之于WTO这个国际经济贸易大家庭之外,这对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鉴于近年来中国“入关”的努力一再受挫,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加入WTO也照样发展,或者说,加不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中国不加入WTO, 就不能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不能享受多边贸易体系的好处。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加入WTO完全符合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加入WTO,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与世界经济接轨,就是要彻底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遵守“游戏规则”,从中获益。中国加入WTO,对世界经济贸易体系也将发挥积极的影响。WTO总干事鲁杰罗认为,中国加入WTO“对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件好事”,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中国的参与是“不完整的”。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发展是长期利好
有人担心,加入WTO会冲垮民族经济。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从短期看,加入WTO后,可能会给民族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发展利远远大于弊。世界贸易组织现有130多个成员,占世界的三分之二,其中既有发达国家,更有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还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入关”时,经济发展程度不一,但没有一个因为“入关”而导致经济被冲垮的。相反,我们看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入关”,增强了竞争意识,学会了“与狼共舞”,竞争能力大大加强,经济发展很快就上了一个新台阶。
中国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环境中,国家对企业的“父爱主义”有目共睹,所谓“不找市场找市长”,就是人们对中国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的真实描述。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磨练,这种现象已有所扭转,但与国外企业相比,还差得很多。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现象比比皆是,而在中国则成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加入WTO可以说给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契机,使中国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国际市场,接触国外企业,在竞争中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当然,与国外企业打交道不一定就是单纯的竞争,同时还有合作,加入WTO也同时意味着企业有更多的市场机会。竞争与合作是市场经济运作的一个基本特征。
加入WTO对解决国有企业困难也将发挥积极作用。国外有学者预测,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可达两个百分点,创造1000万个就业机会。如果真是这样,那作用应当说是相当可观的。与此同时,加入WTO给中国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也可以学习国外大企业的运作方式、管理经验。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今以后就可以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了, 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增加发言权。目前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现象很严重,加入WTO,可以利用该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使这一问题公平合理地得到解决,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望。同时,也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美国一年一度的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审查问题。
改革开放20年,中国经济已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市场密不可分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对外贸易和外来直接投资。1998年,中国外贸进出口达到3200亿美元,跃居世界第十位。据专家估算,中国GDP增长中有两个百分点是由外贸出口带动的。近年来,中国的服务贸易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992年以来,中国就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来投资最多的国家,就世界范围比较,仅次于美国。截止1999年3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2.8万个,合同外资金额5812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748亿美元。中国在某些产业方面也具有了世界级的竞争能力,这些都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奠定了基础。
不同产业受影响不同
从产业层面分析,中国产业在加入WTO后所受的冲击,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工程承包,中国在这些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国际市场的扩大,这种优势能够得到进一步发挥。另一种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如电信、计算机、医药、汽车、金融等,这些产业中国不具有优势,所受冲击较大。下面我们简单分析一下几个有代表性的产业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对策。
纺织服装。纺织品和服装在中国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占20%以上,过去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在发达国家受限较多。加入WTO后,利用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同时,加入WTO后,出口配额将被取消,这些都有利于市场的扩大,从而对中国纺织行业走出困境提供了新的机遇。
工程承包。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每年评选出的前225家大工程承包商中,中国目前已占有26家。中国公司承建的工程已遍布世界各地,且效益大多不错。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工程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也会有更多的国外承包商进入中国市场,参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汽车。中国目前的汽车进口关税为80%-100%,加入WTO后汽车进口关税将有大幅度下降,零件关税将降幅更大,汽车进口配额也将取消。据报道,目前世界范围内汽车生产能力过剩大约2000万辆。这些都将给中国的汽车工业带来不利影响,中国汽车工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分散,全国有100多家整车生产厂家,数千家零配件生产企业,且效益大多不佳。因此,目前需要继续上规模、增效益,继续探索与国外汽车厂商的合资合作途径,加快国产化步伐。
电信。据悉,中国将在加入WTO后的数年内.取消寻呼、移动电话的进口限制和固定电话的地域限制。允许外资在所有电信领域中持股,在增值服务和寻呼机领域比例更大,同时也将取消对电信设备的关税限制。电信业是中国垄断较强的一个领域,报载中国的电话费用平均为美国的7倍,服务质量也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中国电信市场的潜力很大,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目前国内关于电信业体制改革的呼声很高,中国联合通信公司(联通)的成立使中国电信市场增加了一份活力,今后需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开拓市场,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客户需求。
计算机。加入WTO后,中国将在几年内取消半导体、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进口关税。相对来说,取消进口关税对计算机硬件的生产和销售的影响可能更大一些,而对软件开发商来说,由于高科技的引进,发展前景可能看好。目前要有意识的培养人才,以适应结构调整的需要。
医药。加入WTO后,中国的药品进口关税将大幅度下降,与其他WTO成员持平(6%左右)。目前中国医药企业的主要产品是原料药,附加值低,生产化学类药品的企业大多亏损。关税降低后,面对洋药的冲击,中国制药行业将面临一场真正的考验。鉴于开发新药品的费用较高,企业应当利用市场开放的机会,引进技术,走合资合作之路。同时,也应当看到,加入WTO后,国外对中成药的进口限制也会放宽,生产中成药的企业将面临发展机遇。
旅游。加入WTO后,中国将逐步放宽对外资酒店市场准入的限制,允许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饭店。目前中国内地饭店已经出现严重过剩现象,外资酒店的大规模进入,将进一步加剧该行业的竞争。目前不宜盲目上新项目,现有旅游设施也要考虑结构调整问题。
农业。加入WTO后,中国将在2004年前,将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将降到17%,对美国特选农产品关税减至14.5%。同时,取消对美国小麦、肉类和柑橘的进口禁令。目前,中国的蔬菜、水果和肉类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但不同品种的粮食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且粮食成本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想方设法降低农产品成本,如进一步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减轻农民负担等。
银行。加入WTO后,中国将允许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乃至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几年内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优势在于有强大的网点,通过改进服务和金融创新,可与外资进行一番较量。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良贷款(人民银行公布的不良贷款比例为不超过10%,有学者认为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一些)。应当看到,理顺银企关系需要多方努力,日前以建设银行为背景组建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由财政部拨款100亿人民币,人们寄希望于这种形式能够对缓解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有所帮助。
保险。中国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市场开放度不够高。加入WTO后,外资在人寿保险公司、非人寿和再保险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将达到一半左右,几年后可转为独资。外资的进入可以使中国的保险公司学到新技术和新的行销方式,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但也会给尚处于幼稚阶段的中国保险业带来巨大冲击,需要考虑承受能力问题。有学者提出,在开放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前,应先开放国内市场,即允许成立多种形式的中资保险公司,以锻炼队伍,迎接挑战,此建议不失为明智之举。
捕捉商机
加入WTO,会给中国企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机会。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海外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它们带来的不仅是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更有新的观念和高素质的人才。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前20年,主要引进的是“硬件”,那么今后一段时间引进的重点将主要集中在“软件”上。 2l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和人才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强的优势,且经验丰富,加入WTO,为中国企业学习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提供了天赐良机。
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纷纷遇到困难,应当说,国有企业改革可走的道路很多,利用外资是其中之一。应当利用加入WTO的机会,通过与外商合资合作,加快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目前,国际大企业间掀起了一股收购兼并(M&A)热潮,资本的国际流动非常频繁,国内企业之间也在纷纷探讨重组问题,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可能会把一部分目光转向中国,进入中国的收购兼并市场,这就为中国企业有选择地吸收利用外资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加入WTO后,由于享受互惠待遇,中国企业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目前中国国内需求疲软,生产厂家竞争激烈,许多产品(如家电)出现过剩,可以利用加入 WTO的机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在这方面,江苏春兰和青岛海尔等企业已经先行了一步。
中国加入WTO,对外商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中国加入WTO,需要降低关税壁垒,这意味着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降低了;同时,由于取消对外商进入某些产业的限制,这意味着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空间扩大了。从软环境上说,由于加入WTO,中国外贸政策的透明度也将进一步增加,外商在中国市场的活动可以在更规范的条件下进行。目前中国政府对基础设施的建设非常关注,在能源、水利、交通等方面都颁布了一些优惠政策。对外商来说,这些项目尽管期限较长,但有稳定的投资回报,风险较小。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中西部地区的优势逐渐显现,值得关注。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资本纷纷把目光投向中国。可以预计,借助中国加入WTO的时机,将会掀起又一轮外商投资中国热,中国经济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 铁血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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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出口:出于WTO134个成员方都可以取得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和自由贸易带来的优惠,有利于我国产品和服务出口,使我国最近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出口下降出现回升。
二、进口先进技术:出口扩大了,可增加先进技术的进口,使我国在科技上更快跟上世界产业发展的潮流。
三、有利于进一步引进外资:20年来,我国在引进外资上取得重大成就,现在有3万多家三资企业,引进合同外资额已达5000多万美元,占工业产值18.7%和41%,带来1000多万人就业。进入WTO后会使引进外资更快增加。
四、有利扩大就业:外国专家估计,中国“入世”可在GDP发展方面,增加近3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增长可创造100多万个就业机会,这对解决当前国企改革人员分流,发展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五、有利于国企改革:当前国企改革的困境,主墅是产品少销路,外贸公司收购少。外贸出口将因“入世”扩大,大量收购企业产品,企业有销路、有赢利,有利于盘活资金,减少银行呆坏帐,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 可桃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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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贸:中国经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已经站到了WTO的大门口。加入世贸,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面对国际大财团的竞争,中国国内各种产业将承受巨大的冲击,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但是权衡利弊,加入世贸对中国经济发展总体看还是利大于弊,是长期利好。本文对此作出了深入分析。
随着今年4月朱镕基总理访美的成功,历时13年之久的中国“入关”和 “入世”的努力终于露出了一线曙光。在中美双方发表的联合声明中,美国表示“坚定地支持中国于1999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方还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其后,欧盟代表也在北京与中国开始了又一轮谈判。这一切都表明,中国离WTO的大门已经越来越近了。
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世界制定国际贸易规则、解决多边贸易争端的最重要场所,其成员的贸易总额占全球的95%以上。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诞生于1948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其间进行的八轮全球性贸易谈判,其成员已从开始时的23个发展到目前的130 多个;而且其涵盖的议题也越来越广,在传统的货物贸易基础上,又进入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等新领域。与此同时,相关领域的决议和措施经过反复的争论、实验、修补,日趋完善。可以说,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多年来制定的一系列决议、规章、程序、办法,以及互惠互利、互相约束的机制,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游戏规则”,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认可。
中国过去长期处于闭关自守状态。改革开放以来,与外界的交往日益增多,但却一直被拒之于WTO这个国际经济贸易大家庭之外,这对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鉴于近年来中国“入关”的努力一再受挫,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加入WTO也照样发展,或者说,加不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中国不加入WTO, 就不能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不能享受多边贸易体系的好处。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加入WTO完全符合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加入WTO,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与世界经济接轨,就是要彻底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遵守“游戏规则”,从中获益。中国加入WTO,对世界经济贸易体系也将发挥积极的影响。WTO总干事鲁杰罗认为,中国加入WTO“对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件好事”,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中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个原则;2.世贸组织成员间互惠互利进行贸易;3.市场准入:通过谈判逐步实现更大程度的贸易自由化;4.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6.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2023-07-01 03:12:143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有:非歧视原则、互惠原则、数量限制原则。1、非歧视原则。该原则是指,WTO各成员之间冲拆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手乎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2、互惠原则。WTO实行的是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就是薯森说,如果一个成员就任何一项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数慧亩给予另一成员以好处,它就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任何成员碧哗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3、数量限制原则。主要是调节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在国内市场关系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同类产毕判悉品的待遇,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成员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2023-07-01 03:12:381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贸易,是指买卖或交易行为的总称,通常指以货币为媒介的一切交换活动或行为。其活动范围,不仅包括商业所从事的商品交换活动,还包括商品生产者或他人所组织的商品买卖活动,不仅包括国内贸易,还包括国与国之间的国际贸易。2023-07-01 03:13:09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2023-07-01 03:13:202
世界贸易组织有哪些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 2.市场开发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3.公平贸易原则。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2023-07-01 03:13:301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什么?还有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基本原则市场准入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目前仍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保护手段,但是关税的水平必须是不断下降的。 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经济发展原则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 非歧视性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在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位居第一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是第二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是第四条。因此,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三个贸易领域。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最惠国待遇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本国以外的其他缔约方能够在本国的市场上与其他国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非歧视性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石,是避免贸易歧视和摩擦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各国间平等贸易的重要保证。2023-07-01 03:13:414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
A、 最惠国待遇原则 B、 国民待遇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2023-07-01 03:14:292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个原则;2.世贸组织成员间互惠互利进行贸易;3.市场准入:通过谈判逐步实现更大程度的贸易自由化;4.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6.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2023-07-01 03:14:412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促进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其各自的含义如下:(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其中,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成员现在和将来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所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成员对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2)贸易自由化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是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3)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参加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4)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成员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5)促进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世贸组织沿袭了关贸总协定关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的相关协议和条款,并在世贸组织的相关协定、协议或条款中加以完善。此外,世贸组织也充分考虑到经济转型国家的复杂的内部、外部条件,对他们加入该组织给予鼓励并承诺给予较灵活的处理。2023-07-01 03:14:522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1)非歧视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主要体现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原则等条款。最惠国待遇原则强调一个缔约国在进出口时,给予另一个缔约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应当无条件地给予所有缔约国;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个缔约国的产品输入到另一个缔约国时,在各方面所享受的权利不低于该国国内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互惠原则要求各缔约国在国家贸易谈判中要坚持互惠互利。(2)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主要由两部分组成:①缔约国可以保护本国某些产业,但保护的手段必须是透明的,即只能以关税作为保护手段,而不能用非关税手段保护国内产业,同时各成员方要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本国市场准入,还提出了一般地要取消进口数量限制,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口数量限制时,要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实施;②各缔约国的贸易法规、政策、措施应是充分透明的,缔约国要向秘书处提交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的副本,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使这一原则得以保障加强。 (3)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单方面优惠原则。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给予发展中国家一些特殊的优惠,这一原则主要表现在,允许在关税减让时,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等减让;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履行义务时,可以有较长的过渡期和较大的灵活性;发达国家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使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履行义务。 (4)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考虑到成员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为减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以及突发性因素的破坏作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各成员的贸易条款,在特定情况下成员可以采取例外和保障措施,即不承担或不履行已承诺的义务。2023-07-01 03:15:10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世贸组织主要协议有: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这些协议主要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发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3.公平贸易原则。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世贸组织成员也享受一系列世贸组织赋予的权利,如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贸易伙伴不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对本国(或地区)产业造成损失时,可提出磋商或诉诸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贸易领域获得相应补偿。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履行世贸组织义务时,可以向世贸组织申明理由,提出暂停或延期履行相关义务。2023-07-01 03:15:212
简述世贸组织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宗旨
世贸组织的宗旨:全体成员要认识到在处理他们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以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开发世界资源并加以充分利用,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并根据成员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措施。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互惠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平解决争端原则。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现任的总理事会主席是David Walker大使。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加入WTO不算签订一种多边贸易协议。它是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还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以及为贸易提供解决争端和进行谈判的场所。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2023-07-01 03:15:361
简述世贸组织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宗旨:全体成员方认识到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以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开发世界资源并加以充分利用,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并根据成员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互惠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平解决争端原则。2023-07-01 03:15:451
GATT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日内瓦莱蒙湖畔的关贸总协定总部大楼内。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7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该组织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和作为一个论坛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预算二个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它监督着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对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每两年起草一份政策评估报告,对最发达的16个国家每4年一次,对发展中国家每6年一次。上诉法庭负责对成员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世贸组织成员资格分为两种,即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世贸组织在接纳新成员时,须在部长级大会上由三分之二多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 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它规定了主要的协定义务,以决定各缔约方政府如何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同时,它还是各国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一国要加入该组织必须提出申请,并递交备忘录,详细列出申请国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经贸政策和法律原则。世贸组织则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与申请国就开放市场等问题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再经世贸组织理事会通过相关的文件后,申请国即可签署相关的议定书,并在向世贸组织呈交正式通知书30天后成为成员国。2023-07-01 03:15:541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自由化原则的含义。
世界贸易组织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5年12月,世贸组织总理事会在香港正式批准太平洋岛国汤加加入,其正式成员身份于一个月后生效。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将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个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个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个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杂一中国香港召开。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它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识。该标识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识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标识久看有动感,象征世贸组织充满活力。标识的设计者是新加坡的杨淑女士,她的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书法的笔势,六道弧线带有毛笔书法起笔和收笔的韵味。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世贸组织首次修正核心协议 2005年12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正式批准太平洋岛国汤加加入世贸组织 。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将增加到150个。同年12月13日至18日,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规定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 中国加入WTO有何积极意义? 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 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 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入这个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与世界先进经济技术同步前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WTO是三大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之一,被称为“经济联合国”。WTO具有制订和管理世界经贸秩序的作用,目前WTO规则主要由美欧等发达国家制订。加入WTO,将使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维护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点的一整套多边秩序。加入WTO,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目标相一致。可以巩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以WTO规则为参照,有力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 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 加入WTO后,我国可获得多边、稳定、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获得普惠制等特殊优惠待遇,有利于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使我国出口贸易有较大的增加,短期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将受益最大。由于目前中国尚不是WTO的缔约方,中国的出口商品常常受到歧视性待遇,比如在一些国家我国不能获得普惠制待遇,在有的国家被实施配额限制,还有一些国家以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案中主观选定类比国价格或生产成本作为测算中国出口商品倾销率的依据,致使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断增多。加入WTO2023-07-01 03:16:023
wto贸易规则十五个贸易规则有哪些
1、无歧视待遇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该原则涉及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进口配额限制、许可证颁发、输出入手续、原产地标记、国内税负、出口补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2、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3、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4、透明度原则: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该原则适用于各成员方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律规范和贸易投资政策的公布程序等领域。5、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促进贸易的自由发展。该原则主要是通过关税减让、取消非关税壁垒来实现的。6、市场准入原则: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该原则在WTO达成的有关协议中,主要涉及关税减让、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贸易、热带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服务贸易以及非关税壁垒的消除等领域。7、互惠原则: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该原则的适用随着关贸总协定的历次谈判及其向WTO的演变而逐步扩大,现已涉及到纺织品和服装、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农产品、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8、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指如果发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这是关贸总协定和WTO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利益而给予的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是对WTO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一种例外。9、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指在调解争端时,要以成员方之间在地位对等基础上的协议为前提。调解人通常由总干事来担任。普遍适用。10、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11、经济发展原则: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1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13、国民待遇原则: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14、组织协调原则: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15、管理调节原则: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国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和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发展。扩展资料: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责: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制。5、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6、以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逐步调降各会员国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并消除各会员国在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7、在处理该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努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和政治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WTO基本原则2023-07-01 03:16:111
WTO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简写2023-07-01 03:16:283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最基本的是两个:区域化和全球化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 ⑴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含义:指国家之间通过设立一套机构,在经济方面打破国界,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和调节,使各国在生产、流通、分配等领域向着结成一体的方向发展。 ⑵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动力。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经济关系跨越自身疆界的显著变化,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科技革命推动的结果。 ⑶ 世界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①国际投资的迅速增长,带来了资本的国际化。②对外贸易成为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环节和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促进了市场的国际化。③国际金融交易大大超过世界生产和商品交易、服务贸易,成为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促成了金融的国际化。④战后跨国公司大量涌现,并在全球经营,带来了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⑤全球贸易规则日趋统一。 ⑷ 正确认识世界经济全球化。①世界经济全球化是战后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大发展的产物,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②世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既有利也有弊。世界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增长;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加速自己的工业化进程,使自己产业结构不断改善;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引进更多资金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繁荣。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还意味着挑战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要受到主要是按西方国家意志制定的国际经济规则的约束和制约,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国民经济对外依赖程度日益提高,将使发展中国家易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迅速开放国内市场,使外国货物大批涌入会强烈冲击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国际短期资本大量涌入,也大大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风险;大量引进外资和技术,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有被跨国公司和国际经济组织控制的危险等。③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参加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孤立于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之外是没有出路的。④但发展中国家在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时,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巨大风险和安全问题有充分的认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趋利避害。尤其要加强和扩大南南合作,争取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调整。⑤解决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公正、不平等,只对少数国家有利,对多数国家不利的问题的基本出路,在于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⑸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并行不悖的。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最终实现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步骤和途径,是经济全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经济活动国际化加深和国际经济竞争加剧的产物。它的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争夺世界市场成了国际竞争的热点。现在主要是按经济实力分割世界市场,得失标志已经不是占领多少领土或势力范围,而是对市场占有的广度和深度,其手段更多地是依赖资本输出。 ⑹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反全球化”的运动在世界崛起,近年来愈演愈烈。来自发达国家的劳工、环境保护主义者同某些发展中国家一道构成了“反全球化”的主力。2001年小布什入主白宫后,美国的单边主义滋长,并在国际舞台上大行其道,严重阻碍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前美国经济不景气,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在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后,加强了对边境的控制等,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2023-07-01 03:16:461
世界贸易组织主要职能有那些:
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组织职能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调节职能当成员国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提供职能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国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和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发展。谢谢!2023-07-01 03:16:565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职能什么?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各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x0dx0a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个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x0dx0a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x0dx0a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x0dx0a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2023-07-01 03:17:472
什么是世界贸易组织确定的关税纪律
http://m.baidu.com/from=1099a/bd_page_type=1/ssid=0/uid=0/baiduid=CDB6D606F442E172C71F70AFC65D2358/w=0_10_%E4%B8%96%E7%95%8C%E8%B4%B8%E6%98%93%E7%BB%84%E7%BB%87%E7%A1%AE%E5%AE%9A%E7%9A%84%E5%85%B3%E7%A8%8E%E7%BA%AA%E5%BE%8B%EF%BC%9F/t=zbios/l=1/tc?ref=www_zbios&pu=sz%401320_480%2Ccuid%4037459805601AB6F64C5AF1FAFF38D05DACDF96D3CONTMCSKHRS%2Ccua%40640_1136_iphone_6.6.0.0_0%2Ccut%40iPhone5%252C4_8.4%2Cosname%40baiduboxapp%2Cctv%401%2Ccfrom%401099a%2Ccsrc%40app_box_txt%2Cta%40zbios_1_8.4_6_0.0%2Cusm%400&lid=14918307759180297732&order=1&fm=alwk&waplogo=1&tj=wenku_1_0_10_title&sec=4908&di=b93bc8ddda08f0f9&bdenc=1&nsrc=IlPT2AEptyoA_yixCFOxXnANedT62v3IER3PLjkK1De8mVjte4viZQRAVDbqRzrIBZGbdTPKsxg1w8Xt_GAjicV0q_xgsm5f7m36s_Go2023-07-01 03:17:583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的第一种形式是"最惠国待遇"条款,即各成员对于其他成员的产品,必须给予不低于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产品的优惠 待遇。第二种形式是"国民待遇",它要求一旦货物已经进入某个市场, 它们必须获得不低于相同的当地制造商品所获得的优惠待遇。 *保护措施货物贸易采用关税保护,反对数量限制;服务贸易实行市 场经营权开放原则;知识产权方面要加强保护。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要求各国履行所的义务。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用市场供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如出现人为降低价格,则允许成员方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进行保护。 *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程度大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关税可较发达国家高;可继续享受普惠制;向世贸组织过 渡期长于发达国家;可利用"宽松条款";可从世贸组织得到特殊援助。 *地区贸易原则允许成员方组织经济贸易集团,促进贸易自由化。 *磋商协调原则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不主张采取报复措施。 *保障措施原则同意出问题的成员方运用"例外条款"保护自己。 *透明度原则各国的贸易政策及政府的管理行为要透明,成员方发生 纠纷时,以公布的贸易政策为解决依据。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各国的政策 不能随意更改,如更改要经别国同意,并且定期接受政策评审。2023-07-01 03:18:121
贸易保护主义违背世贸组织的什么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保护主义就是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2023-07-01 03:18:191
世界贸易组织有哪些基本原则?求解答
WTO九大基本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 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 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 指WTO成员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国民待遇原则 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透明度原则 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贸易自由化原则 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 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 市场准入原则 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互惠原则 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指如果发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 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 指在调解争端时,要以成员方之间在地位对等基础上的协议为前提。调解人通常由WTO总干事来担任。]2023-07-01 03:18:303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生活常识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科学知识,可分为物理、生物、化学、医学、急救知识、地理、安全、宇宙天体、自然现象等各方面的常识内容。2023-07-01 03:18:381
WTO成立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对别人我不知道,对我们来说,物价上涨了不少。2023-07-01 03:18:494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免责原则,透明度原则2023-07-01 03:19:16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1)世贸组织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的作用。 ①积极组织多边谈判。 世贸组织针对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积极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为消除贸易壁垒,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②为国际贸易制定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协定。 ③为成员提供解决贸易摩擦、冲突的场所。 (2)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有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互惠原则、公平竞争与公平贸易原则,以及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2023-07-01 03:19:252
什么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
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非歧视原则,又称不歧视待遇或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全部规则体系的基础,它充分体现了平等精神,完全符合各国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领域内,各成员应公平、公正、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其他成员的包括货物、服务、服务提供者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了4个要点:1、自动性。当一成员国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其他成员便自动享有这种优惠。2、同一性。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的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准必须相同。3、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受惠方,又是给惠方。即在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时,也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4、普遍性。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2023-07-01 03:19:401
世界贸易组织所有文件都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免责原则,透明度原则世界贸易组织和GATT的不同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简单扩大,相反它完全替代了后者,并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和更强有力的实施职能。二者主要不同之如下:(一)关贸总协定是一套规则,一个多边协议,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仅有40年代成立时设立的一个规模很小的原来旨在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秘书处,而世贸组织是一个组织与法律健全的机构,拥有自己完备的秘书处。(二)尽管40多年后,各国和地区都把关贸总协定当做一种永久性的承诺,然而它是建立在“临时性基础”上的;而世贸组织承诺则是完整的,永久性的。(三)关贸总协定的规则范围局限在货物贸易方面,而世贸组织不仅涉及到货物贸易,还涉及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内容。(四)尽管关贸总协定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但在东京回合中达成的新协议出现了“诸边性”和“独立性”,即缔约方可以选择加入,而组成世贸组织的协议除4个诸边协议外都是多边的,是世贸组织框架的一个完整组织部分,因此,它涉及所有成员的承诺。”(五)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更快、更有自动性,与旧的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不易受到争端当事方的影响,争端解决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1947年关贸总协定”就组织而言,为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就协定而言,被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替代。“1994年关贸总协定”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经过修改后的新文本,它是世贸组织协议重要组成部分,继续规定着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主要原则。世贸组织新成员如何加入 第一阶段:申请的提出与受理申请加入方首先要向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递交正式信函,表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愿望。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负责将申请函散发给全体成员,并把审议加入申请列入总理事会会议议程。 总理事会审议加入申请并设立相应工作组,所有对申请加入方感兴趣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可以参加工作组。总理事会经与申请加入方和工作组成员磋商后,任命工作组主席。 第二阶段: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第三阶段: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 第四阶段:表决和生效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在收到加入文件后,对其进行表决(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在世界贸易组织接到申请加入方表示接受的文件之日起第30天,有关加入文件开始生效,申请加入方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农业协议谈判背景2023-07-01 03:19:551
世贸组织的性质、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和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非歧视原则。性质: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他在调节成员争端发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同其他与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2023-07-01 03:20:051
世贸组织的建立对世界经济全球化起着怎样的作用?
1.极大促进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全球流通2.各国经济趋向双赢3.世界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2023-07-01 03:20:151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是由若干b规则和一z些规则的例外组成,其中0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构成了k它的基本法律框架。 无n歧视待遇原则 又b称无g差别待遇原则,是关税贸易总协定最基本的原则之u一d。其涵义p是:一p缔约方0在实施某种限制和禁止1措施时,不v得对其他缔约方7实施歧视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 是指缔约一q方7现在和将来给予3任何第三g方8的优惠和豁免也j给予2对方1,但最惠国待遇原则附加了m很多例外,其中1对发展中8国家实行普遍优惠制,即发展中7国家可以0从1发达国家获得特别的优惠待遇,但它们对发达国家不s作相应的减让。 国民待遇原则 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议中7,缔约方3之b间相互7保证给予2另一h方2的自然人l、法人f和商船在本国境内6享有与w本国自然人f、法人j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的总体水6平,在发达国家中0大s体维护在0%以3下c,发展中3国家约为810%左右,在“乌2挂圭回合”后的世界贸易中2,出现了t大y约20项产品的零关税。 互5惠原则 是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7或相应让与l,在国际贸易中4是指两国相互0给予6对方2以0贸易上i的优惠待遇。 一o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任何缔约方5除征收捐税或其他费用外,不g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u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3限制或禁止2其他缔约方7领土l的产品输入h,或向其他缔约方7领土l输出或销售出口y产品。 透明度原则 缔约方3有效实施的关于t海外对产品的分1类或估价,关于j捐税或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q对进出口v货物及j其支d付转账的规定、限制和禁止0,以3及x关于c影响进出口b货物的销售、分2配、运输、保险、仓3储、检验、展览、加工g、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q一v般援引1的司法判决及p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5布,以8便使各国政府及b贸易商熟悉它们。《中7国电力g报》2006。04。22 文8。夏凉 c皈±【vsātx穴┞qum、≡jm、≡2023-07-01 03:20:221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例外。
【答案】:(1)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①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开展自由竞争的原则;②互惠原则,或称对等原则;③非歧视原则;④关税减让原则;⑤透明度原则;⑥“国营贸易企业”原则;⑦公平贸易原则;⑧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⑨发展中国家成员优惠安排原则。(2)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的例外:①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外;②非歧视待遇则例外;③国民待遇原则例外;④透明度原则例外;⑤互惠原则例外;⑥取消数量限制所规定的例外。2023-07-01 03:20:301
浅析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一、 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WTO是一个由135个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组织。 (一)WTO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 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4。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职能组织世贸成员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制定国际经贸原则;监督各国对市场开放和世贸组织原则的执行;建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二)基本运行原则 1.自由竞争原则。各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实行自由竞争,排除行政干预和垄断。 2.关税减让原则。缔约国之间互减关税,应自动地运用于所有其他缔约国同类产品的进口。 3.非歧视性原则,主要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给另一个缔约国的贸易条件、优惠、特权等应一律运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不得有差别待遇。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产品,在税收、运输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同等对待,不得歧视。 4.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指缔约国对进口的产品,除关税、国内税及其他规定外,不得以配额和许可证对进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 5.公平原则。当一缔约国发现另一缔约国对其出口的产品实行补贴或以极低价格倾销,使其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遭受损失时,可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6.协商原则。当缔约国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应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互相报复。 7.透明度原则。缔约国涉及对外经贸的有关政策、法令、条例,包括财务、价格、检验、展览和加工等政策法规,未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 二、行政公开是我国透明政府建立的前提 透明度原则是WTO重要的基本原则。WTO规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WTO规则属于国际行政法的范畴,我们要特别重视我国行政制度的创新,以适应WTO规则。其中为适应WTO透明度原则而建立的行政公开制度的创新尤为重要。行政公开作为行政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当今行政发展的趋势,是行政民主化的突出特征,已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并被大多数法治国家所采用。随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及加入WTO的成功,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挑战和机遇。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追求的贸易自由化、透明度和稳定性三大目标之一,是WTO所规定的极为重要的原则。WTO各项协议如《关贸总协定》(第10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3条)等,都对透明度提出了要求。根据WTO的各项具体协议,透明度原则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是十分丰富和广泛的。其中,行政公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行政公开在WTO规则中具有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行政主体既是重要的贸易措施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立法机关的有关贸易的法律和政策,又是重要的贸易措施制定机构,为了完成和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行政主体必须依据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津和政策,制定大量的有关贸易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各种贸易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可行地贯彻执行,各级行政机关对其下级行政机关有监督执行的权力。行政主体在当代各国贸易措施制定和执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实施行政公开对WTO透明度原则的实现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不仅如此,行政公开还是WTO其它基本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WTO的其他重要原则都离不开行政公开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这是因为WTO的基本原则,无论非歧视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还是公平竞争原则,都是需要各国政府通过本国的法律、法规予以具体落实的,没有各国法律规则的透明,没有各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对WTO的诸多原则在各国的贯彻执行情况,就难以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WTO的诸多原则,最终也难以确保其真正全面贯彻实施。透明度要求对政府体制挑战的核心在于行政公开。它通过使成员政府难于轻易改变游戏规则来确保投资与贸易市场环境具有更高的可预见性。几乎在所有涉及贸易环境的政策领域,成员如要采取任性的、歧视性的及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所作承诺的制约。保证贸易环境的可预见性的关键在于国内法律、规章和各种实际做法的透明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透明政府是指符合国际合作发展要求和规定、符合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维护公众知情权而拥有一定透明度的政府,它是相对于不透明、暗箱操作而言的。透明政府的内涵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量变过程当中,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中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讲,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对现代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现代政府以依法行政、保障政务公开透明为核心内容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契机。尤在我国,我国政府在实践透明度原则问题上任重道远,其中行政公开制度的推行与完善已势在必行。 三、我国行政公开的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行政公开的现状 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经济和社会的集中管理,政府管理部门习惯于对所属单位使用直接命令的管理形式,没有向社会公开的必要,也没有形成管理公开化的传统。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和《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开原则,但总的来说,行政公开原则目前在我国很大程度上还只停留在宪法或理论层次上,具体化、法制化程度还远远不够。 近年来,我国在行政公开制度化、法律化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或部门首长签署发布的行政法规,一律刊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上,公布已成为整个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再如《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首先发布招考公告,将有关录用情况公告于众。另外,在行政公开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行政处罚法》,例如该法第4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8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节专门规定了听证程序。1997年12月公布,1998年5月l日开始实施些方式、履行途径等公开义务。《价格法》在行政公开方面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例如该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第24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二)面临的问题 我国政府在行政公开方面,也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 1.政府机构没有有效制约机制。作为拥有最大数量和价值信息的政府机构,至今为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其权力。许多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的信息,公众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 2.黑箱操作式的内部文件大量存在。这涉及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化问题,而这种规范性文件多数属于行政主体的内部文件,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开。人们不知道有这些未公开的规则信息,也不知道在哪里查找这些规则信息,或知道在哪里查找也未必能得到或及时得到。 3.法律不统一。因缺乏透明度导致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现象时常发生。为了争夺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表现出部门立法主义和地方立法主义的偏向性思潮。 4.没有普遍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将行政行为作为一个过程来看待,让相对人参与意思表示,而不是将行政行为仅仅当作一个最终决定。 四、对完善我国透明政府行政公开制度的建议 中国加入WTO以后,面临最大挑战的将是政府。政府如何应对这些挑战,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是当务之急。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重新思考政府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的准确定位。从长远看,入世将对政府权利行使规则乃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产生深刻的影响,政府的角色也因此发生转变。所以,我们应对政府的执政理念有一个全新的思考。这个路向必须以行政公开为基调,迈向透明、守信与责任政府。 (一)由“任性”政府走向守信政府 加入WTO以后,我们首先应当解决政府的守信问题。政府严格守信是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切实保障,若政府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即令政务全部公开,所有决策、行政信息悉数公之于众,亦难免流于空谈。当然政府是否守信,不单是政府官员的个人素质和品行问题,更是政府机关行使权利的观念和责任问题。只有当每一个政府官员都能对政府的权利来源和行使规则有一个正确深刻的了解,认识到政府的每项权利都来自人民的赋予,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以合理的方式行使权利,错误行使权利必须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树立起政府守信的观念。 (二)由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 透明政府和守信政府的理念必然要求政府切实转变执政思路,为自身准确定位,这就使得传统执政理念须突破管理、权力的误区,转向服务和责任。因为,透明政府不仅意味着政务公开,而且意味着政府必须接受阳监督,为自身行为切实负责。政府行使权力本来无可厚非,但如果把行使权力当作政府的唯一存在的方式,就大错特错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甚至忘却了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那,我们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始终认为政府就是用来行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相对人行为的。谈到权力大家你争我夺,实践中不断出现抢夺处罚权、强制权、发证权、收费权的立分孙盖章、公文旅行、漠视相对人权利的各式官僚主义。谈到责任,个个退避三舍,想方设法为自己留出不受监督的领地,形成了很多法院不能审查的权利救济真空。权力政府在权力膨胀的同时不仅造就了官僚主义,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更为可怕的是,它颠倒了民众和政府的主仆关系,消解了政府的责任,从而使擅断的权力更加态意。事实上,承担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拒绝应该行使的权力也是一种失职,还以为着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WTO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保障司法审查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指出,在相关的贸易领域,任何影响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政府行为都必须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政府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律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公开 上面所说的是立法过程的公开,法律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公开侧重于结果的公开。这两方面的结合,是构建“阳光政府”的基本要求。目前,在行政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信息禁区”和“黑洞”,存在诸如内部指标、内部措施、内部批复、内部精神,这些所谓的“内部”往往冠之以“机密”,不得外传。这些做法与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的,也容易滋生腐败。对这些做法,我国《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已经进行了一些令人鼓舞的努力,但还远远达不到WTO透明度要求。需要修改我国有关的保密法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具体来说,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中央部属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都应当在专门的公报或其他公开刊物上公布,行政政策除依法应予以保密的内容外,也应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对于特别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政府还应印制成单行本,供公众购买。目前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些政策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际上具有外部约束力,但却没有公开,成了行政机关的“秘密武器”。这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立法和执法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孟德斯鸡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说明社会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性。我们应抓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1.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舆论是一种事实或意见通过公共论坛传播与流动的状态。公共论坛是各种形式的开放的言论管道或集散地,它可能是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的传播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也可能是某些讲坛、沙龙和公开的会议,传单和张贴物,也可能表现为街谈巷议和集会游行示威。其中,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重要、甚至是主要的作用。舆论监督的对象是各级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这里“政府机构”是指那些按照法律设立、旨在解决公共问题、由公共财政提供经费的机构,在我国,不仅包括各级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尚包括那些由公共财政提供活动经费和支付其组成人员薪金的机构,例如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团体。舆论监督的内容指一般公民和媒体对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的滥用权力、侵犯公众的知情权等不当行为所作的公开批评。这些批评可能是对于有关不当行为的事实的指控,也可能是对于这种事实进行评论,或者就此提出改进的建议。所谓“不当行为”(misconduct)不仅包括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而且包括官员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因为官员的个品德直接影响到他们执行法律、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品格,是官员适任性的一个构成要素。舆论监督的实际范围涵盖那些违反宪法和法律秩序以及构成这一秩序之社会基础的公认道德的行为。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若要真正发挥好新闻舆论部门的监督作用,要保持新闻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距离,否则,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2.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执政党在建设透明政府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共产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体现在重大方针政策、思想路线建设上。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方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方面,把共产党的符合公众需要、符合国际发展要求、符合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以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思路、意志上升为法律; (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进行监督。当然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监督,不是个人主观意志的监督,是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是以法律为准绳的监督。 (3)加强人大职能建设,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宪法》赋予的重要使命。同时,也是实现群众监督的主要途径。各级人大作为同级政府的权力部门,一定要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发挥好监督作用。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方面要加强方法探讨研究,加强监督方面的立法建制,尤其是要严格执法、严格监督,发现侵犯公众知情权的予以严惩,并及时纠正。 (五)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透明政府建设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息息相关。如果政府职能未能够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和国际规则要求得到转变,即使有着完善的关于建设透明政府的规章制度,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变“全能”型政府为“有限”型政府,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们对原有审批项目要进行清理,国务院尽管已取消了1190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地方政府也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履行政府职责,必须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头严格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高度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支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电子政务建设要不断推进。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健全政府信用体系。这些将对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建设透明政府实现行政公开发挥重要作用。2023-07-01 03:20:371
世界贸易组织所遵循的原则是
普惠原则2023-07-01 03:20:473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分析,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分为三类:第一类: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判断依据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世贸组织成员。第二类: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世贸组织曾列举过这类国家,主要指玻利维亚、喀麦隆、埃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和津巴布韦等。第三类:“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但是,世贸组织没对这类成员及“发达国家成员”规定判断标准,这对一些协定、协议的执行会带来不确定因素。例如,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的国家可以被认定属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但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的韩国是否仍是此类成员,还是应视为“发达国家成员”呢?这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世贸组织中的资格认定尤显突出。法律依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三条 世贸组织的职能1、世贸组织应促进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以及进一步实现各协议的目标,并对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2、世贸组织应为各成员处理与本协议各附件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谈判场所。如果部长会议作出决定,世贸组织还可为各成员的多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并为执行该谈判的结果提供框架。3、世贸组织应管理实施本协议附件二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4、世贸组织管理实施附件三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世贸组织应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的合作,以更好地协调制定全球经济政策。2023-07-01 03:21:09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法律依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三条 世贸组织的职能1、世贸组织应促进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以及进一步实现各协议的目标,并对诸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2、世贸组织应为各成员处理与本协议各附件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谈判场所。如果部长会议作出决定,世贸组织还可为各成员的多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并为执行该谈判的结果提供框架。3、世贸组织应管理实施本协议附件二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4、世贸组织管理实施附件三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世贸组织应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的合作,以更好地协调制定全球经济政策。2023-07-01 03:21:171
WTO一共有几条基本原则
互惠原则(Reciprocity)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一,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第二,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地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第三,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历史充分说明,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因为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进行关税、非关税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及服务市场开放时,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其他贸易伙伴对这种自由化改革的反应,如果反应是良好的,即对等地也给予减让,则获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则较小。相反,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而不像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确定。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大国。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2)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3)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5)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6)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7)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8)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10)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11)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12)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准入原则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Market Access)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仍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保护手段,但是关税的水平必须是不断下降的。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经济发展原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非歧视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在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位居第一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是第二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是第四条。因此,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三个贸易领域。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最惠国待遇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本国以外的其他缔约方能够在本国的市场上与其他国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非歧视性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石,是避免贸易歧视和摩擦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各国间平等贸易的重要保证。1、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各成员方。要点:a.自动性-立即和无条件;b.同一性-受惠标的必须相同;c.相互性-既是受惠方又是给惠方,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d.普遍性-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和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例外:A.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在这些区域内部实行的比最惠国待遇更优惠的优惠,区域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无权享受;B.对发展中成员方实行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如普遍优惠制;C.在边境贸易中对毗邻国家给于更多的贸易便利;D.在知识产权领域允许成员方就一般司法协助国际协定中享有的权利等方面保留例外。2、国民待遇原则: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要点:a.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这些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则和重要性有所不同;b.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c.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2023-07-01 03:21:242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主要协定有: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这些协议主要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发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3.公平贸易原则。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世贸组织成员也享受一系列世贸组织赋予的权利,如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贸易伙伴不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对本国(或地区)产业造成损失时,可提出磋商或诉诸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贸易领域获得相应补偿。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履行世贸组织义务时,可以向世贸组织申明理由,提出暂停或延期履行相关义务。2023-07-01 03:21:46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1、非歧视原则。该原则是指,WTO各成员之间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x0dx0a2、互惠原则。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x0dx0a3、最惠国待遇原则。WTO实行的是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成员就任何一项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给予另一成员以好处,它就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x0dx0a4、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是调节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在国内市场关系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待遇。x0dx0a5、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成员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2023-07-01 03:22:041
世界贸易组织有哪些原则?
1.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 2.市场开发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3.公平贸易原则。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2023-07-01 03:22:113
WTO一共有几条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1、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2、透明度原则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世界贸易组织。3、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世界贸易组织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仍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保护手段,但是关税的水平必须是不断下降的。4、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5、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6、非歧视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2-02-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2023-07-01 03:23:401
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贸易自由化原则;(2)非歧视原则;(3)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5)促进公平竞争原则;(6)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原则;(7)、区域性贸易安排;(8)透明度原则;(9)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2023-07-01 03:23:514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贸易自由化原则;(2)非歧视原则;(3)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5)促进公平竞争原则;(6)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原则;(7)、区域性贸易安排;(8)透明度原则;(9)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2023-07-01 03:24:112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2023-07-01 03:24:213
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的是
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的是贸易保护。1、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3、公平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2023-07-01 03:24:341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基本原则有
1.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 2.市场开发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3.公平贸易原则。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2023-07-01 03:24:561
wto的基本原则?
1、公平贸易原则2、关税减让原则3、透明度原则4、针对“国营贸易企业”原则2023-07-01 03:25:062
WTO简介,原则宗旨,还有成立时间,历史意义
WTO是世贸组织的英文简称。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另有,世界旅游组织、华沙条约组织、世界厕所组织也简称WTO。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服务;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互利原则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WTO是一个国际性的贸易组织,其成立的目的就在于要公平,公正的处理各国贸易活动中所发生的争端,建立平等互利的健康国际贸易秩序。然而在美国向欧盟出口的使用激素的牛肉这一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虽然WTO 不断完善其规章法案,但是仍然有不少国家和经济体,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寻找种种借口,不遵守贸易条款。虽然一些权威的认证机构可以通过实验等方法,证明贸易品完全符合要求,但是贸易方仍会通过其他因素,控制贸易。2023-07-01 03:2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