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也不做站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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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认为社会公平不是指绝对的公平,而是指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 ard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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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党对社会公平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过程。
- J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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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社会公平的这种情况来说,对社会来说是比较有用的,所以说可以及时进行了解,是非常好的一种情况
- 真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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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党的15道对社会公平的认识吧?社会的公平与一切,在法律面前严谨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Nto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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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党的15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党的15大主要讲了是一些为农民和老百姓之间的一些政策,对人民是有好处的
- wp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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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十六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十七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 墨然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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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对社会公平的认识是党的十五大的一个。核心认知度。达到15对社会公平的认识是。我们。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生产力还不算太高。和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我们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公平是在社会上在法律上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们人人都有公平享受社会所给予公民权利的。都公平享受这种社会。功德权力。同时也应该公平尽自己应该尽的义务。在社会上都是。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受国家保护法律保护。都。有工作。休息。的权利。也有享受国家待遇的权利利在
- 小菜G的建站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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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 拌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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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的十五大对社会的公平的认识也是非常的竞争的。
什么是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首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公平要建立在 效率的基础上,效率也要以公平为前提才得以持续。当前,在促进效率和维护公平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不是这个方针本身存在什么问题,而是没有真正让效率得到 充分发挥,使公平得以兼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不能离开生产力水平开空头支票、盲目吊高胃口。其次,效率和公平有分工的不同,实现的途 径也有所不同。初次分配应当注重效率,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二次分配应当注重公平,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再次,要真正解决社 会公平问题,必须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社会收入结构由高收入者很少、低收入者很多的金字塔形,转变为中等收入者为主体、高低收入者占少数的橄榄形。意义:收入分配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是把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放在第一位,对其结果进行适当的再分配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放在第二位;就是为效率目标服务的市场分配是第一位的,为保证必要的收入公平而进行的政府调节是第二位的;就是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是第一位的,其保障或“保险”作用是第二位的。公平和效率这两个问题是经济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公平一般分为机会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比如说就业,有没有就业机会是机会的公平,收入高低是结果公平。现在引起关注的更多的是结果的平等,但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可能更重要的是机会的平等,当然同样机会所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内容参考:光明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023-08-07 22:52:211
如何理解我们社会主义法律的公平正义观念?
这个只有书本上可以体现出来。2023-08-07 22:52:484
维护社会公平的意义
问题一:维护社会公平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维护社会公平,能促使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问题二: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有什么重要意义 让人觉得活在这里还是有希望的。只要感到有希望,人就不会走极端。 问题三:维护社会的公平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问题四: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性? 大家好!本人是一名做水产贸易的青年。因为缺资金和货源故在网上寻找资金和货源。然后再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富婆的网友,说要包养我,每个月3到4万。我因为缺资金就和她交流了起来。我也知道包养是不现实的,但是我想多认识些高层次的朋友以提高我的人脉质量。我对她说:你开的条件应该有很多人愿意被你包养的,我不是帅哥又没什么其他的优势,你未必能看得上我的,但我还是想去拜访您,做个朋友还是可以的。她也说可以。 于是我2013年7月28日早上到达了预定的见面地点---江西于都。打通了对方的电话,她说她现在有事情,不能来接我,叫她的保姆接我。不一会就一个电话来了,说是来接我的,叫我打个的到一个叫广场的地方。我就问了一个商店的老板。广场是什么地方,他说是属于于都县的中心地带了,离这不是很远。我就去了 ,接我的那个所谓的保姆约20几岁的大姑娘,然后把我带川一栋住宅楼的顶层。应该是6楼或者7楼吧。进门之后就被3、4名男子用暴力和威胁将我控制住,并强行拿走了我随身的所有财务和通讯工具。就连鞋子也脱了,换上他们准备好的拖鞋。然后给我灌输一些东西,说是把我骗来是为了介绍一个21世纪最赚钱的行业。并威胁我叫我听话,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否则下场会很惨的。逼问我的手机密码,我望反抗和拒绝就受到殴打和威胁,无奈之下只好给了手机密码。之后就被他们强制的非法拘禁起来了。连上厕所都有两个人寸步不离的跟在身边。第二天上午给我上了一节他们所谓最赚钱的行业--传销的课程。然后又使用了暴力要去了我的银行卡密码。然后又逼我给我手机电话簿里的亲朋好友打电话骗钱。还对我说一定要按照他们规定的说,不准说多余的话,如果乱说的话保证那个电话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电话。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了。随后有几位不知情的朋友先后往我的一张邮政卡里打了共7800元钱,全被他们取了出来,然后对我说是什么给我上线加盟的钱。还要我骗其他人过来,能让我赚钱发财。我也只好假装服从,因为被控制没办法。因为我是生意人,一天到晚的电话超多,他们感觉把我留着早晚会出事,于是在7月30号的晚上10点左右两个人把我送上了一辆去厦门的火车上,才把我的手机还给我,那时候手机是关机状态,等车开了之后我开机准备报警,可是想了下,在火车上报了警也不能马上办案,反而会打草惊蛇,就暂时没报警。到了厦门后买到了8月1日回安徽的票,车子行驶了差不多30个小时才到了合肥,准备在合肥报案,他们却对我说,报案要在案发地去报,我只好回家借钱再去江西于都。 8月13号,在于都刑警队报案,他们却说这个是传销,叫非法经营,应该找其他机关部门。我说:他们做什么行业的我不管,那也不是我要报案的主要目的 ,我的主要目的是我的权益受到了伤害,他们至少对我有诈骗、抢劫、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嫌疑。这些就是你们刑警队管的事啊。他们只好让我报了案,之后就没有声音了,8月16日我打电话问案件现在有进展吗?接电话的女人说她不知道。8月17日我又打电话问现在怎么样了?立案没有?对方说还没有立案,我接着问大概什么时候能立案,他却说,立不了案,说要我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问我对方是谁?还有说我没具体说清楚他们是做传销的。我说他们是做什么行业的我不管,我只知道他们对我有诈骗,抢劫、非法拘禁等事实。他说:他们是做传销你不管?那你的案件我们也不管。你叫你们安徽的警方和我们联系吧。之后就直接把我的电话给挂了。 我只想问:有几个呗抢劫的受害人能提供凶手的身份证号码?能知道凶手是谁?那不正应该是警方要去做的事情吗?要什么样的案件才能立案?难道只有等到出人命了才......>> 问题五: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性用政治书上的回答!!答案要简洁 社会公平体现了社会制度的巨大进步,极大的尊重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激励人民在公正公平的环境里实现人格、人品、素质的修炼与提升,有利于唤起人民的多维思维,激发人民的创造性,创厂法。使人民的智慧源泉竞相涌动,推进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经济发展、永续发展。 问题六:如何理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 如果社会失去公平,就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必须要维护公平正义。2023-08-07 22:52:551
如何理解社会公平正义
问题一:如何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与要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对于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而言,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必须准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法合理。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便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就是合乎了公平正义的形式要求。 同时,执法者还必须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一是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利的目的。现实中,有的政法机关把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作为创收渠道,为干警制定罚款指标;有的政法机关为保护本地利益争案件管辖权,等等。凡此种种,执法权力被用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目的,这显然是滥用职权,与公平正义相违背。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对犯罪分子处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轻重相当,罚当其罪,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行政处罚也是如此,畸轻畸重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三是同样情形同样处理。这一方面是法律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望,同时也有助于遏制执法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二、平等对待。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方式。平等对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反对特权。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不同的待遇。二是禁止歧视。不允许对任何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行为。 三、及时高效。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要着力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着力提高物质效率,减低经济消耗;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四)程序公正。正义不仅应有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程序公正不仅是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而且本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于限制随意性、化解矛盾、缓解冲突、补救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树立政法队伍形象,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政法干警要切实遵守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 问题二:社会公平正义的正确理解 公平正义,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所谓公平正义,在现代汉语大词典(1999年版)中的意思就是说公正而不偏袒没有偏私,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其次,公平正义又是具体的。公平正义在不同领域,内涵也不尽相同。比如在经济领域讲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平竞争、合理合法进行竞争。而在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所指的是一种相对公平,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体现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公平原则简单拿过来。因此,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置于具体的领域,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套用。以上两种公平正义,其根本在于执行正义的方式,而这里面则包含了程序性正义与补偿性正义。程序性正义一般用于经济领域,而补偿性正义则用于社会领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相对公平很多时候往往和不公平之间混杂在一起。很多情况下,往往有人会用相对公平来诠释不公平的行为,在实际中需要人们加以辨别。 再次,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具体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那种绝对完美的公正是从来没有的,只会存在于观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从横向来说,尽管我们的思想理论、政策法规明确了公平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是千差万别的。我们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不同、社会条件不同、个人禀赋和家庭状况不同,所以并不是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竞争的最后结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实际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从纵向来说,公平的实现也不是瞬息之间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制约的,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程度如何,公平问题解决和实现的程度也就如何,这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和善良意愿。总之,当我们用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眼光,来审视公平正义时,就不会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会“刻舟求剑”,把被历史抛弃的公平观念再拾起来;就不会“以矩画圆”,混用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就不会“揠苗助长”,提出不切实际的公平要求。 问题三:如何理解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只有公平正义,才能国泰民安,所以公平正义是必须维护的,维护的办法只有严格执法,加强监督,防止贪官造就的不作为凌驾与法律之上,践踏法律。其效果如何,先看现实生活中的重大事项是否解决,再谈进度,否则,就是走过程。 问题四: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社会只有公平正义,才能国泰民安,所以公平正义是必须维护的,维护的办法只有严格执法,加强监督,防止贪官造就的不作为凌驾与法律之上,践踏法律。其效果如何,先看现实生活中的重大事项是否解决,再谈进度,否则,就是走过程。 问题五:如何理解公平正义理念? 公平正义,定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和不懈追求,是人类社会普遍的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 问题六:如何理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 如果社会失去公平,就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所以必须要维护公平正义。 问题七:如何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我国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正确认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社会公 正,前提是提高认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一些人尤 其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社会公正的价值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事实 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犹如空气对于人一样,都是一种必需品,须 臾不可离开。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没有社会公正的引领,经济的 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公益品的增长、贫困人口的减少、公共服务的均等、社会福利的共享 等,反而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社会公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 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 和凝聚力。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 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 展。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先决条件。始终坚持发展首位,在发展中实现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 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 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 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 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 根本保证。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的六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加强保障公平正 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 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只有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政治、经 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具体化为实践中的措施和行动,使广 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从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保障是 *** 实现社会公平的主 要手段之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处境,缓解贫富差距过大带 来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保障的目标应立足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 老保险、失业救助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安 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 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一,完善民 *** 利的保 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 *** 利是 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 领导下 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从各个层次扩大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程序,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 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 *** 利。第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 础。加强法制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 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制定......>> 问题八:怎样做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及它的作用 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必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认识社会公正问题。 一是完善民 *** 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三是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四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问题九:怎样理解十八大报告的三种公平观 三种公平观的提出,是臻于成熟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的理论结晶,显示了中国 *** 在公平正义领域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公平正义建设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报告提出了三种公平观念,颇具启发意义。 以往理论界在公平观的分类上常常使用的是结果公平、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的说法,分别是指在资源配置的结果上人们获得的平等性,在参与机会上的平等性,及在竞争的程序、法规上的平等性。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结果公平、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分析范式实际上是指理解公平的两种不同视角:一种是认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同样的份额或同样的结果才算是真正的公平;而另一种则认为,简单地将分配的结果拉平并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应该看人们为什么得到了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在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即使结果有差异也是公正的。实践证明,第二种公平观念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最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中国 *** 在执政60多年的实践中,对于实现公平、公正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曾经过多地强调分配结果的一致性,所谓“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其结果是损害了劳动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导致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改革开放后,我们在理论上一个重大调整就是从过去的注重结果的公平,转向了注重机会、程序的公平。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持续高增长表明,新的公平公正原则极大地激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经济活力与社会活力,这也是中国 *** 执政以来的重要经验总结。 党的 *** 报告在阐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时,提到了“创造机会公平”的概念,但尚未使用权利公平、规则公平的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三种公平观作为一组理论概念来使用,那么,怎样理解这样一组相互关联、形成理论体系的公平观呢? 权利公平指每一个公民在行使或享有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权力和利益上是完全平等的,权利公平是公平正义的最为基础和最为核心的内容。权利公平还可以细分为政治权利公平、经济权利公平和社会权利公平等。权利公平包括了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诸多方面,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诸多经济权利,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诸多政治权利。权利公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公平正义理念的进步。 机会公平也称作起跑点的公平,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事务的机会,获得各种资源的可能性,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党的十八大报告论述了机会公平的诸多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非常令人关注。一是教育公平,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享受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公平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报告提出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二是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机会的公平,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参与市场竞争机会的公平,强调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规则公平也称作程序公平,指广大人民群众、社会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所有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报告再次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如果说机会公平是起跑点的公平,那么,规则公平则是指在起跑以后人们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平等的地位,人们在社会活动的全过程中遵循同样的规则。 三种公平观反映了理解公平的三种向度,强调了公平观的三个不同方面,三者虽然各有侧重点,但它们所......>>2023-08-07 22:53:021
如何正确认识公正和效率?
很深奥,不是知道你能不能看懂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我们党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党的十五大继续了这一提法;党的十六大深化了这一提法,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同时,明确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个分配原则是历史的发展和本质的进步。坚持效率优先,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允许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分配领域的各种矛盾日益凸现,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目前,我国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就此问题的争论也非常激烈。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提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三是提出“效率与公平并重”。这个问题既是分配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正确认识,直接关系到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制订。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的把握。 一、应如何看待公平? 首先,公平是相对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层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它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具有相对性、历史性。 其次,我们对分配领域中公平的理解,不能“三个偏离”。 一是不能偏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最大的客观现实。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公平经济。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萨缪尔森说“市场具有天然的平等性。”所以,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和坚持的是机会的公平,规则的公平。 二是不能偏离党的十六大对此问题的表述,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初次分配是生产领域的分配,这种分配如果不坚持效率优先,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必然导致平均主义、大锅饭,而这种分配结果也是最大的不公平。 三是不能偏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律。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必然会出现,人们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自然显现,甚至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对经济调控管理日益成熟,公平的问题会逐步解决。现在的发达国家莫不如此。 第三,在市场制度下,体现公平的任务只能在再分配环节中实现。即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建立保障体系等等手段和方法,调节不同行业、不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以提高和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话水平。解决当前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方法,从根本上讲,不能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去寻找。 因此,现阶段我们对公平的理解和把握主要应在四个方面:一是机会的公平,即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二是分配规则和过程、尺度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三是按劳分配的公平,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复杂劳动多得、简单劳动少得;四是差距适度的公平。 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初次分配仍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首先,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工作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本任务是加快发展生产力。分配领域和社会出现的各种矛盾只有在发展中化解和解决。只有把“蛋糕”做大,才能使人们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可分配。以公平来牺牲效率不符合党的工作中心和基本国情。 其次,市场经济要求初次分配只能以效率为中心进行分配。虽然在分配中人们所凭借的具体权利资源不同,如出资者凭借资本获得利润,凭借土地获得地租,打工者凭借劳动力获得工资,甚至有技术入股者凭借知识产权获得分红,但他们获取回报所遵循的原则却是同一的,即谁出资多谁分得多,谁贡献大谁得到的多,这就是凭贡献、绩效来分配,也就是“效率优先”原则。多劳多得、按资分红、技术入股,甚至包括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拿高于职工数倍、十几倍的工资,不能一概说成是不公平,这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现象。 第三,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在广东建设经济强省的进程中,省属国有企业责任重大,发展的任务很重,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必须明确的是,讲效率,不等于不讲公平。在生产领域初次分配中不公平的问题也是大量存在的,这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2023-08-07 22:53:091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发展的普遍的基本的原则。国外早在几百年前就开始提倡实施,中国现在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甘落后,也加入到正常国家的行列了。2023-08-07 22:53:173
如何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因为民事侵权案,我被卢龙县城关派出所所长王振宇非法拘禁在看守所里四个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误抓错放,我要依法维权找回公平正义应该如何解决?2023-08-07 22:54:562
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有什么重要意义
让人觉得活在这里还是有希望的。只要感到有希望,人就不会走极端。2023-08-07 22:55:063
公平正义和和谐社会关系的正确认识该是什么
2023-08-07 22:55:141
谁能帮我解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你有上高中的孩子吗?高中政治课本里有。高中的经济学中2023-08-07 22:56:083
如何体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关系的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 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应怎样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 (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 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 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 (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 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2023-08-07 22:56:182
如何体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关系的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 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应怎样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 (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 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 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 (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 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2023-08-07 22:56:271
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公平”的含义是什么,如何理解“三个公平”之间的关系
含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关系: 三个公平是对当前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顺民意、得民心。 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社会财富越增加,公平越重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追求目标,“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等重要论述,体现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从“种田不交税、上学不交费”到义务教育全免费,从编织世界最大社保网到启动新一轮医改、教改,人民群众感受着党和政府推进社会公平的实实在在的举措。 毋庸讳言,我国经济社会“双转型”时期的利益多元、诉求多元变化,给促进社会公平带来了诸多难题。正视这些问题,及时作出“顶层设计”,提出解决方案,彰显了我们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的决心。 实现“三个公平”,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没有发展做基础,公平就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以平稳健康的发展作基础,社会公平才有实现的坚实基础。 实现“三个公平”,必须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法律体现最大的民意。严格依法办事,人民群众的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充分保障。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实现“三个公平”,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损害社会公平。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权力所到之处都向人民公开、让人民监督,才能有效减少权力滥用。 执政党的理念,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公平”新概念,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必将带动全社会自我革新,使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温暖人心。2023-08-07 22:56:341
中国政府如何在收入分配上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
按劳分配,而不是按权力和资本分配2023-08-07 22:56:452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什么?
第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一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这三个方面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主要的经验总结。2023-08-07 22:56:522
什么是公平和效率?
摘要: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关键词:效率 公平 社会发展纵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社会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既已有了效率,而公平则又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的状况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侧重问题一度有一定程度的冲突。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先从我党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政策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党为了迅速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中共中央提出了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上明确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共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明确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也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初次分配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个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党的十七大则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则更加注重公平”。明确的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由此看来,我党对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在认识、实践层面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即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相应的诞生一个适合这个时代发展的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新论断、新定位、新调整,这也反映了人们在认识方面的不断深化,也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顺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由于效率与公平问题从根本上涉及认识同经济、政治的关系问题,“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认识则是经济通向政治的桥梁。政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通过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转化而来的。正确的认识,能把经济的利益和要求集中到政治上来,相反,就会导致错误的政治主张。”所以,要正确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必须先理解公平和效率。一:就公平而言,“公平本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人们对既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认识和评价,其原则和标准因时代和社会制度而异,内容涉及政治、法律、文化等各个领域”现行的对公平的的理解观点大致有四种:1.、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观点认为商品和服务在社会所有成员中平均分配就意味着公平。2、罗尔斯观点。罗尔斯认为,只有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水平提高了,社会的公平程度才有可能提高。因为人们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生刻而持久的影响,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所无法自我选择的。所以罗尔斯所追求的是一种根据社会契约组成的公正的理想社会,再这个理想的社会里公平优先。3、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公平原则认为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水平的极大化就是公平。4、市场决定论。市场决定论则强调效率就是公平,认为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公平的,因为它奖励那些最有能力和工作最努力的人。由此可见,要给公平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的确是一个难题,因为公平“包含这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所以我们所说的公平只能是“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的合理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所谓的公平早已不是曾经的平均分配,搞平均主义。因为我国的历史实践证明,在当代,收入分配上搞绝对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即我们不在追求“一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可能比另一种高效率方式更加公平”的公平原则。二:就效率而言,“效率作为经济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人们对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对效率的理解,从分配的角度分析,在19世纪末,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将最有效率的状态描述为:如果资源在某种配置下不可能有重新组合生产和分配来使一个人或多个人福利增加,而又不使其他人的福利减少,那么这种配置就是最有效率的状态。这种状态又叫帕累托最优状态。而要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有三个条件:1、消费者之间的商品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2、生产要素在生产者之间的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3、消费和生产的帕累托全面最优。由上面的定义看出,尽管效率主要体现在生产中的要素配置和使用上,但决定要素配置和使用的是要素的价格,而要素的价格即是要素所有者的报酬,这必须有分配来决定,因此分配对效率的影响意义极大,而分配又对公平的影响意义极大,合理的分配也会对具体的收入有作用,即分配牵动着这个运行环节。那么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一层面上,又该如何处理呢?对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西方经济学要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西方经济学里,主要有三种观点:1、主张“效率优先”观点。支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主要有罗宾斯、哈耶克、费里德曼等,他们认为不能把收入公平分配作为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一个必要条件看待,他们要求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资源的自由转移,增进公平绝不能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他们也反对通过政府干预来纠正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所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他们认为公平只能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不能依靠法律、行政和税收手段来实现。因为依靠后一种方式实现公平实际上把一部分人的努力移作另一部分的所得,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公平。“用特殊干预行动来纠正自发过程所形成的分配状况,就是一个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来说,从来就不可能是公正的”。即坚持效率优先的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真正的公平是机会平等,结果(收入与财富)是否公平并不重要,而国家的作用主要在于保证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和排他性,保证人人有获得私有财产的公平机会,保证市场的自由竞争,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2、主张“公平优先”的观点。持这一观点的不仅有经济学家,还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勒纳、罗尔斯、米粒四、琼·罗宾逊等人。因为从现实出发,他们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平会导致权利和机会的不公平,而在市场经济下,经前与权力可以相交换,权力又可以成为收入和财富的源泉。这样会导致钱、权之间的恶性循环交易,让不公平更加不公平。“使人们的收入和财富不一定和他的干劲和努力程度成正比,收入和财富不一定都是‘公平"所得”。这样,由于不公平损害了人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其反作用于效率的提高。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统治阶级都以广大人民能得到公平权利为基础而建立稳固的上层建筑。同样,不平等的收入还会损害人的尊严,使“人人生而平等”失去其普遍认识价值,也就进一步影响了社会的长远发展。“平等权利和不平等的收入混合的结果,造成了民主的政治原则和资本主义经济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有些大获市场奖励的人,用金钱来谋取额外的权利帮助,而这些权利本应是平等分配的。对这些人来说,他们提前起跑使得机会不均等了。对那些在市场上受到惩罚的人来说,其后果是一定程度上的剥削,这与人类尊严和相互尊重的民主价值观相冲突。”([美]奥肯.平等与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3、主张“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既不赞成效率优先,也不赞成公平优先,而是主张二者兼顾。他们试图通过兼顾来找到一条既能保持市场机制的优点,又能消除收入差距扩大的途径,是效率跳高的同时保证对公平的最小损害。其代表人物之一萨缪尔森曾经说道:“即使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制度也会产生很大的不平等”。所以他坚持有政府干预而采取措施来改变收入分配,还有一位代表人物凯恩斯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既不能实现公平,又不能获得高效率。他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来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以消除资源利用不足的低效率政策,使食利阶层无疾而终。同样,布坎南也承认市场的自发作用会引起收入分配不平等,但他又反对政府直接干预市场运行,他认为那是通过权力吧一部分人得财富强制转移给那些弱者,这样会挫伤社会前进发展的积极性,也会严重影响效率的提高,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那又是另一种不公平行为。他所说的要建立社会制度结构包括了契约和宪法在内的社会法律制度和财税制度。他认为,用政治手段来调整分配首先必须严格地符合宪法,也就是把这种调整要当做社会秩序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制度,让其维持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看来,要切实明确的划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在各个时代,又不可以一成不变的运用某个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依然存在,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我国面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所以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我国都会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做出调整,通过调整来缓解日益突出的某方面的矛盾,从而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就我个人认为,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首先要正确分析当前社会所存在的各种矛盾,找到这个时期社会所亟待要解决的问题。就我国的发展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里,我们所缺少的事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去集中尽力去考虑如何分配那块小蛋糕,所以在那个时期与其去考虑怎样平均分配蛋糕还不如去集中尽力吧蛋糕做大,即实行效率优先是很有必要的,虽然在实行效率优先的情况下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但当我们的蛋糕相对做大之后,每个人得到的蛋糕已经远远超过了原有所平均分到的蛋糕,所以实践证明,在哪个缺少蛋糕的时代实行效率优先是正确的。随着蛋糕的逐渐扩大,少数人占有了绝大部分的蛋糕,而大部分人却只占有少量蛋糕份额,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公平优先”则是很重要的,由于严重的收入差距拉大,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这就引起了广大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情绪,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对效率的发展构成了威胁。所以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时,把“公平优先”放在主要位置上,不仅能保持效率的正常发展,也能保证安定的社会环境。所以对于不同社会发展状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是适应这个社会发展脚步的,由社会所存在的最主要的矛盾来确定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让“效率优先”、“公平优先”合理驾驭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其前提必须是效率公平并存,效率和公平可以偏向其中一端,但绝不可以废除一端,只有二者健存,有所取重,才会达到社会发展的最优化。其次,对于分配问题,我国是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来调控社会公平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关系主要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的,市场机制需要自由的发展,所以在市场竞争状态下,政府应该给予市场的自由,但政府要用其权力去保障市场的理性竞争,健全竞争的市场框架政策。对于再分配主要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进行,重点调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职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等。这样既防止了收入差距过大,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也确保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在再分配方面政府应该合理的有效地调控财富的占有比例,给弱势群体给予生活保障,给落后地区提供基础建设等等,但不可以改变竞争社会之中效率应该受到的应有的奖励,应有的大部分财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要以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基础来合理分析,再结合实际明确效率与公平的关系。2023-08-07 22:57:161
党的十五大以后以什么为方向
党的十五大以后,以"科学发展观"为方向。1.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内涵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种发展观,它强调经济发展要科学合理、全面协调,社会进步要科学民主、和谐稳定,生态文明要科学保护、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别关注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并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2.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思想,包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科学和人文的统一,以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民共享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等。科学发展观强调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规律,处理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并倡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3.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和影响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包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民生保障,推动科技创新等。在经济发展方面,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在社会进步方面,科学发展观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理念。科学发展观也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4.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和新阶段科学发展观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中都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和发展。当前,中国共产党强调高质量发展,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都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阶段。总结:党的十五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方向,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阶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和发展对中国的发展进程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023-08-07 22:57:221
谈论社会主义阶段的分配原则
我们国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共产主义是按需分配。2023-08-07 22:58:053
纵观这么多年党代会的报告,十三大是“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十四大是“兼顾效率与公平
(1)①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助于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②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维护劳动者公平分配的权利,保证劳动者的利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2)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试题分析:(1)直问型主观题尽管也以设置情景材料命题的方式出现,但一般是对某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包括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为命题内容,提问较直接,一般只要求从一个角度回答,可依据材料结合教材内容或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回答即可。设问是回答在我国强调解决公平问题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要结合材料,选准角度,从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等知识点来展开。(2)本题设问强调知识间的内在联系,突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以及对知识的创新运用能力的考查,即对学科思想方法领悟和掌握程度的考查。本题从经济生活的角度,我们需要展开知识点,从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去说明。2023-08-07 22:58:191
维护社会公平的意义
让尔等平民生活在幻想中保持政权稳定2023-08-07 22:58:29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是什么?
当今的中国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地区之间的发展的不和谐、城乡之间的发展的不和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不和谐等等诸多的不和谐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今天中国的发展。因此,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实现中国社会快速、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和谐”也成为当下国人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因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提到全党面前,动员全党全社会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此次“两会”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谐”成为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成果的时候,就曾明确指出“提倡社会和谐”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飞跃。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逐步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到那时,“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批判资本主义现实运动的基础上的,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指明了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总趋势,而不可能为历史的具体演进提供先验的模式、为未来社会规定具体的细节。但是,他们的设想无疑又是建立在严密的科学推论基础上的,具有令人折服的巨大逻辑力量,显示出无可辩驳的科学性、真理性。在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美好理想的鼓舞和指引下,取得执政地位的各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奋斗中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现在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的丰富和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社会上不存在根本利益对立的阶级和集团,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有着共同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得到确立和巩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这些都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教育科技文化等发展水平还不高,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重道远。特别要看到,目前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改革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需求更趋多样,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复杂、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就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花更大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和谐。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前提。国际上,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但国际形势继续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我们面对着来自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军事等方面的严峻压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要有力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就必须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我们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必须抓紧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只有把这些工作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了,我们党才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这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要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明确提出构建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努力方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同志都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抓好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保持社会稳定等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落实到各方面工作中。2023-08-07 22:59:292
高分!!!!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明确地提了出来,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 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这就要求我们围绕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弘扬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精神,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就要求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2023-08-07 22:59:404
党的几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党的几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就正式将依法治国提升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全面总结与升华,标志着党在执政理念、领导方式上实现了一次历史性跨越,为我国此后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拓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多万党员。这次大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大会。江泽民在会上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报告共十个部分:(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2)过去五年的工作,(3)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7)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概念,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来最主要经验的总结。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大会还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论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会对如何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第三部目标作出进一步规划,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并对我国跨世纪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大会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由委员193人、候补委员151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委员115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的最大贡献,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进而在21世纪开创更加壮阔、更加辉煌的前程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23-08-07 22:59:581
如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必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认识社会公正问题。2023-08-07 23:00:063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如何才能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注意处理好五个关系 现阶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体现,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1.正确处理利益多样化与根本利益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的多样化能够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制定的方针政策,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继续努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当前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错误认识。一种认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然损害公有制经济的利益,进而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些人的思想还没有从过去那种“一大二公”经济模式中解放出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雄辩地否定了这种错误观点。 另一种认为,公有制没有出路,国有企业脱困,必须走私有化的道路。还有人认为,经济利益的多样化必然要求政治上的多元化,而政治多元化与共产党一党执政是背道而驰的。由此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对这种论调,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予以批驳。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放弃共产党的领导,搞什么多党轮流执政,中国只能是一盘散沙,内乱不断,甚至导致四分五裂。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十二亿五千万人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如果以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为借口,搞所谓的政治多元化和经济私有化,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那么,最终会从根本上损害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全国人民决不允许的。2.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在改革开放中,中央简政放权,充分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有些领导干部随着权力的扩大和受小团体利益的驱动,把局部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报喜不报忧,甚至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的千方百计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严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有的以各种名目“创收”,造成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利益差别越来越大。这些现象都是对全局利益的损害,对中央权威的损害。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不是“地方党”,也不是“部门党”。要让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党内既不允许搞宗派主义,也不允许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因为损害了全局利益,也就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后你那个局部利益也保不住。总之,要在继续发挥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3.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涉及利益的调整和分配。从总体上讲,我们的改革使绝大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也会出现部分群体的利益暂时受到影响的现象。如工薪阶层的收入相对增长缓慢、有些职工的福利待遇受到一定影响等。特别是目前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出现了部分国企工人下岗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有人认为,工人阶级过去是领导阶级,现在工人却大量下岗,共产党还能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吗? 应当承认,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特别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为了长远利益而影响眼前利益的情况,这是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代价。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从长远看,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使国民经济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最终必然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下岗职工的利益。我们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眼前利益受到影响,就产生这样那样的怀疑。 4.正确处理一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富民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尤其是党的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更是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许多人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但是,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社会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要防止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而共同富裕是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的,如果不大力发展经济,就不能摆脱贫穷,共同富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继续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市场自身存在的弱点和消极因素,包括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一定要通过运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发挥制度的优越性来加以解决。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适当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完善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抑制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扩大。总之,既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要保证共同富裕的原则得以实现,这才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保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反腐败斗争正在走上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我们对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不可低估,对党群、干群关系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不可低估。当前,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党的领导地位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居功自傲,高高在上,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群众的主人。有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有的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视人民的生命财产如儿戏;有的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有的欺上瞒下,虚报浮夸;还有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群众负担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的甚至到了对立的地步。 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所以在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要有忧患意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观,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任务,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2023-08-07 23:00:131
谈谈你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
盛大撒旦撒我2023-08-07 23:00:234
阐述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观的认识过程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多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一般而论,任何社会都存在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但由于生产目的不同,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资本家对利润的追求,而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则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只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后,才能始终根据人民的需要来调节生产.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这“调节”实质上是要不断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确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对长期以来把阶级矛盾作为主要矛盾的错误的纠正,但这并不是说阶级斗争不再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处理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又要十分警惕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即使是处理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矛盾时,也必须服从经济建设这个根本.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决定了我们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归根到底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我们有过经验和教训.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以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时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左”的错误,这一正确论断没有得以实施就被动摇,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作为主要矛盾,以至发展到“文化大革命”,造成全局指导上的失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纠正了这个错误,重新明确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是最大的拨乱反正.从十二大到十五大,我们党始终坚持这个科学论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要把大力发展生产力,推进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从一个阶段到更高阶段的推进,以至共产主义的实现,都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稳定全局,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都迫切要求我们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发展生产力.因此,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人民根本利益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把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具有直接的决定意义.2023-08-07 23:00:301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什么作用
B2023-08-07 23:00:382
联系珠海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谈谈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及其发展内容提要: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关键字: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在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总结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教训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自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无论是社会主义者,还是资产阶级学者,都一致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相排斥的,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这似乎成为了无可辩驳的定论。但是计划经济体制所暴露出的弊病,使社会主义的目标无法实现,客观上已经提出了由新的富有活力和效率的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市场取向的改革开放,1979年11月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些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标志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出的重要步伐。十三大报告形成的新提法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明确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又一次精辟的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从根本上结束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性质和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打破了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境界,实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次思想大解放。党的十四大以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为基础,明确指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较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新的深入的思考,标志着我党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二)、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和勾画的基本框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市场经济实质上是通过市场及其交换关系配置有限资源并实现社会成员利益的经济。市场经济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为前提,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市场经济主要有四方面的共性:一是市场经济以市场交换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任何一个社会的生产都必须回答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无非有两种手段:计划和市场;二是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具有并发展着独立的市场主体;三是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为了各自的价值实现,市场主体之间必然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四是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企业为了获得利润、实现产品价值,会不遗余力的开拓市场,从而促进社会机体的发展。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特征: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目标;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换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是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必须围绕这些主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而有步骤的全面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制度。它主要由法人财产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脊梁,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是否具有活力和效益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能否得到改善,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建立,关键取决于国有企业能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因此,国有企业改革成为我国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转变的关键,是我们改革攻坚的一个重要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1979年至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主要采用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润留成和利改税等措施,旨在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放权让利,增强企业活力。1985年至1991年,主要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承包制,旨在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1992年至1993年,主要是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1993年至今,主要旨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实现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四)、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般要求,而且在我国当前市场发育不健全的转轨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市场失灵”的存在是宏观调控的首要依据。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又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市场不是万能的,许多对人类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如环境保护有生态平衡、社会公平与社会安定、发展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等,光靠市场调节是调节不好的,有的会带来相反的效果。第二,由于市场信号的滞后性,使市场机制调节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结构的演化过程一般比较慢,并且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很难适应较快地调整经济发展方向与速度的要求。第三,市场机制不能完全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机构优化。宏观调控还有下列具体目标:一是物价稳定。二是经济增长。三市充分就业。四是国际收支平衡。五是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与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区别。要加强社会主义的宏观调空,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年个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空下对资源配制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将二者有机同意起来发挥各自的有时,相互促进,取长补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一定生气勃勃,呈现出青春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形式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或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从而也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时常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努力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23-08-07 23:00:531
政府的经济职能
政府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宏观的角度,履行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地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和功能。它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采取的组织和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法、方式、手段的总称。中文名 政府经济职能对 象 国民经济 角 度 社会经济生活宏观的角度分 类 政府收入分配职能目录1政府经济2职能探索3难点4主要任务1政府经济编辑(1) 政府收入分配职能。指政府通过各种 政策工具,参与一定时期 国民收入的 初次分配与 再分配,实现收入在全社会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以及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合理分割,缩小收入差距,体现 社会公平。(2)政府 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指通过干预、调节国民经济运行,达到物价稳定、 充分就业、 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实现经济发展的目的。(3)政府资源配置职能。指通过政府 经济活动,引导人力、物力、财力等 社会资源流动,形成一定的 产业结构、区域 经济结构等经济结构, 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4)市场管制职能。指通过用法律明确界定和规范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2职能探索编辑(1)1978-1983年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指导原则下对政府经济及职能的认识。(2)1984-1988年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指导下对政府经济及职能的认识。(3)1989-1993年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指导下对政府经济及职能的认识。(4)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对政府经济及职能认识的进一步深化。32023-08-07 23:01:0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进行了哪些改革{如大部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并简要分析其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30年来,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我国发展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但是,由于受到“左”的错误影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政治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全面拨乱反正,实行了改革开放。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就。----在加强中改善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近代以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才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但是,在现阶段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30年来,我们党通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不仅注重思想理论建设,而且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使党成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更好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形式进行了改革。例如,将县级人大代表改由选民直接选举;在县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加强了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扩大和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组织;赋予地方省、市、自治区和部分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加强人大对行政、财经、司法、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等。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特有的重要民主政治形式,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使不同阶级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使社会整体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式;把执政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依法参政结合起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贯彻国家的政策,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方面享有较一般地区更为充分的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取消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及把生产队作为一级政权组织的规定,建立了乡政权;在乡村、社区和企业广泛建立村民委员会、城镇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群众自治性组织;积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在广大农村实行村委会村民直接选举制度和乡镇改革试点,普遍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坚持把发展民主法制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结合起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1982年《宪法》的通过和实施为标志,法制建设的进程大大加快。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我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和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我国不仅有法可依,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而且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废除实际上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和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开始的。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解决了干部新老交替问题,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促进了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干部提拔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制度化。建立健全适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过五次机构改革。尽管每次改革的背景与任务不同,但历次改革都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需要,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当前正在实施的被叫做大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已是30年来的第六次。实行大部制,最核心的目标是将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到整合机构、科学配置部门职能上。大部制改革将会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努力建设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进一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完善了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了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各制约和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大功绩,就是重新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又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并且把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成效显著。特别是新闻媒体介入监督序列,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起了很大作用。目前,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监督合力和实效不断增强,提高了政府执行力。 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30年来,我们党在领导政治体制改革中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践坚持和运用这些宝贵经验,对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必须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这些基本要求,始终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确保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政治体制必须与之相适应,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一些社会成员的政治素质有待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从易到难,以小带大,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系统工程。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稳定,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保持社会稳定,就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始终是推动全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强有力条件和现实途径。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会制度、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公开、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并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就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党的十七大不仅第一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而且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新形势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一,首次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其二,明确提出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以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其三,首次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把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其四,强调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其五,首次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其六,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的事业。(作者单位:中宣部理论局)2023-08-07 23:01:111
什么是党的十五大对社会公平的认识?
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人的真理性认识具有相对性。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所以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党的相关决议和举措十八大以来,党的相关决议和举措,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法治及其治理国家的作用之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一个国家的法治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的一个标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四中全会讲依法治国,正是重申法律的地位与尊严,唯有法治,才能避免公权私有化,才能避免公仆家仆化,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将话语权交给法律,而不是权力交给某个人。2023-08-07 23:01:291
如何理解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也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生产要素的贡献取得收入,让贡献大者获得更多收入,激发他们劳动和经营的积极性,在政策上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第二,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中讲求效率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利用再分配的政策措施,包括对高收入者征收各种调节税,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如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临时性的社会捐助,目的是缩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第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的分配行为。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不规范的分配秩序既损失了效率,又损害了公平。规范分配秩序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保证公平。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注意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并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却符合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也就是说,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都可以以效率为主,当社会难以承受时就必须注重公平的尺度。这种公平点既包括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也包括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还包括个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均衡点。需要注意的是,以效率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也不意味着要有意留下体制缝隙,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注重公平,也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一味追求结果的均等。扩展资料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1、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2、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参考资料人民网-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2023-08-07 23:01:452
5、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2023-08-07 23: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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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素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2023-08-07 23:02:191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有哪些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 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应怎样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 (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 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 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 (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 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2023-08-07 23:02:28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社会广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还相对较低,还没有达到按需分配的水平,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还需通过效率优先来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同时,不能造成收入差距过大,所以要兼顾公平。2023-08-07 23:02:354
公平和效率是什么关系
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不同的方面,二者又存在矛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2023-08-07 23:02:452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追求 自由,是人类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美好价值形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真正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而是可以自由地做正确的事情”;从“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到“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人类对自由的认识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将实现和维护人民的“自由”作为己任.党的七大将“建设一个独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统一的、富强的新中国”作为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等诸多自由. 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社会成员在经济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政治上共同享有平等权利,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自由权利.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平等: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准则 平等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理想状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准则.从“不患寡而患不均”到“等贵贱、均贫富”;从“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到“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人类对平等的认识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将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会作为己任.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提出消灭 “社会的阶级区分”.《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鲜明地提出保障人民的各种民主权利,承认妇女平等权利等.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条例法规,都规定人民在法律上、政治上一律平等.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是指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主要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以及结果平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通过平等的社会机制和价值引导,既保障公民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也保障每个人基于社会贡献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和尊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公正: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 公正,是古往今来千百万人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铲除特权”、“天下为公”;从“各尽其职就是正义”到“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人类对公正的认识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将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作为己任.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以及“城乡兼顾”等思想.邓小平同志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公正,即公平、正义,“公平”主要指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以及分配公平等,“正义”主要指制度正义、形式正义以及程序正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是加快建立以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而在更加公平正义的基点上造福全体人民. 法治: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从“一民之轨,莫如法”、“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到“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从“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到“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人类对法治的认识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起,就将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法治”作为己任.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了宪法、土地法、组织法、行政法、选举法、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等一系列的法律体系,以及较为系统的司法体制和机构.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与我国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奠定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即法的统治,与人治、德治相对.法治主要包含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是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法治”,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通过建立健全全社会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 总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价值追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价值追求,它们一定会内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一定会外化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行动.2023-08-07 23:02:521
效率和公平哪个更重要?
摘要: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关键词:效率 公平 社会发展纵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社会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既已有了效率,而公平则又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的状况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侧重问题一度有一定程度的冲突。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先从我党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政策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党为了迅速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中共中央提出了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上明确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共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明确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也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初次分配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个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党的十七大则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则更加注重公平”。明确的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由此看来,我党对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在认识、实践层面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即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相应的诞生一个适合这个时代发展的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新论断、新定位、新调整,这也反映了人们在认识方面的不断深化,也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顺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由于效率与公平问题从根本上涉及认识同经济、政治的关系问题,“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认识则是经济通向政治的桥梁。政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通过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转化而来的。正确的认识,能把经济的利益和要求集中到政治上来,相反,就会导致错误的政治主张。”所以,要正确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必须先理解公平和效率。一:就公平而言,“公平本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人们对既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认识和评价,其原则和标准因时代和社会制度而异,内容涉及政治、法律、文化等各个领域”现行的对公平的的理解观点大致有四种:1.、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观点认为商品和服务在社会所有成员中平均分配就意味着公平。2、罗尔斯观点。罗尔斯认为,只有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水平提高了,社会的公平程度才有可能提高。因为人们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生刻而持久的影响,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所无法自我选择的。所以罗尔斯所追求的是一种根据社会契约组成的公正的理想社会,再这个理想的社会里公平优先。3、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公平原则认为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水平的极大化就是公平。4、市场决定论。市场决定论则强调效率就是公平,认为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公平的,因为它奖励那些最有能力和工作最努力的人。由此可见,要给公平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的确是一个难题,因为公平“包含这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所以我们所说的公平只能是“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的合理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所谓的公平早已不是曾经的平均分配,搞平均主义。因为我国的历史实践证明,在当代,收入分配上搞绝对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即我们不在追求“一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可能比另一种高效率方式更加公平”的公平原则。二:就效率而言,“效率作为经济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人们对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对效率的理解,从分配的角度分析,在19世纪末,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将最有效率的状态描述为:如果资源在某种配置下不可能有重新组合生产和分配来使一个人或多个人福利增加,而又不使其他人的福利减少,那么这种配置就是最有效率的状态。这种状态又叫帕累托最优状态。而要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有三个条件:1、消费者之间的商品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2、生产要素在生产者之间的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3、消费和生产的帕累托全面最优。由上面的定义看出,尽管效率主要体现在生产中的要素配置和使用上,但决定要素配置和使用的是要素的价格,而要素的价格即是要素所有者的报酬,这必须有分配来决定,因此分配对效率的影响意义极大,而分配又对公平的影响意义极大,合理的分配也会对具体的收入有作用,即分配牵动着这个运行环节。那么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一层面上,又该如何处理呢?对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西方经济学要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西方经济学里,主要有三种观点:1、主张“效率优先”观点。支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主要有罗宾斯、哈耶克、费里德曼等,他们认为不能把收入公平分配作为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一个必要条件看待,他们要求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资源的自由转移,增进公平绝不能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他们也反对通过政府干预来纠正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所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他们认为公平只能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不能依靠法律、行政和税收手段来实现。因为依靠后一种方式实现公平实际上把一部分人的努力移作另一部分的所得,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公平。“用特殊干预行动来纠正自发过程所形成的分配状况,就是一个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来说,从来就不可能是公正的”。即坚持效率优先的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真正的公平是机会平等,结果(收入与财富)是否公平并不重要,而国家的作用主要在于保证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和排他性,保证人人有获得私有财产的公平机会,保证市场的自由竞争,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2、主张“公平优先”的观点。持这一观点的不仅有经济学家,还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勒纳、罗尔斯、米粒四、琼·罗宾逊等人。因为从现实出发,他们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平会导致权利和机会的不公平,而在市场经济下,经前与权力可以相交换,权力又可以成为收入和财富的源泉。这样会导致钱、权之间的恶性循环交易,让不公平更加不公平。“使人们的收入和财富不一定和他的干劲和努力程度成正比,收入和财富不一定都是‘公平"所得”。这样,由于不公平损害了人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其反作用于效率的提高。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统治阶级都以广大人民能得到公平权利为基础而建立稳固的上层建筑。同样,不平等的收入还会损害人的尊严,使“人人生而平等”失去其普遍认识价值,也就进一步影响了社会的长远发展。“平等权利和不平等的收入混合的结果,造成了民主的政治原则和资本主义经济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有些大获市场奖励的人,用金钱来谋取额外的权利帮助,而这些权利本应是平等分配的。对这些人来说,他们提前起跑使得机会不均等了。对那些在市场上受到惩罚的人来说,其后果是一定程度上的剥削,这与人类尊严和相互尊重的民主价值观相冲突。”([美]奥肯.平等与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3、主张“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既不赞成效率优先,也不赞成公平优先,而是主张二者兼顾。他们试图通过兼顾来找到一条既能保持市场机制的优点,又能消除收入差距扩大的途径,是效率跳高的同时保证对公平的最小损害。其代表人物之一萨缪尔森曾经说道:“即使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制度也会产生很大的不平等”。所以他坚持有政府干预而采取措施来改变收入分配,还有一位代表人物凯恩斯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既不能实现公平,又不能获得高效率。他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来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以消除资源利用不足的低效率政策,使食利阶层无疾而终。同样,布坎南也承认市场的自发作用会引起收入分配不平等,但他又反对政府直接干预市场运行,他认为那是通过权力吧一部分人得财富强制转移给那些弱者,这样会挫伤社会前进发展的积极性,也会严重影响效率的提高,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那又是另一种不公平行为。他所说的要建立社会制度结构包括了契约和宪法在内的社会法律制度和财税制度。他认为,用政治手段来调整分配首先必须严格地符合宪法,也就是把这种调整要当做社会秩序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制度,让其维持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看来,要切实明确的划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在各个时代,又不可以一成不变的运用某个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依然存在,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我国面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所以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我国都会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做出调整,通过调整来缓解日益突出的某方面的矛盾,从而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就我个人认为,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首先要正确分析当前社会所存在的各种矛盾,找到这个时期社会所亟待要解决的问题。就我国的发展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里,我们所缺少的事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去集中尽力去考虑如何分配那块小蛋糕,所以在那个时期与其去考虑怎样平均分配蛋糕还不如去集中尽力吧蛋糕做大,即实行效率优先是很有必要的,虽然在实行效率优先的情况下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但当我们的蛋糕相对做大之后,每个人得到的蛋糕已经远远超过了原有所平均分到的蛋糕,所以实践证明,在哪个缺少蛋糕的时代实行效率优先是正确的。随着蛋糕的逐渐扩大,少数人占有了绝大部分的蛋糕,而大部分人却只占有少量蛋糕份额,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公平优先”则是很重要的,由于严重的收入差距拉大,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这就引起了广大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情绪,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对效率的发展构成了威胁。所以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时,把“公平优先”放在主要位置上,不仅能保持效率的正常发展,也能保证安定的社会环境。所以对于不同社会发展状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是适应这个社会发展脚步的,由社会所存在的最主要的矛盾来确定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让“效率优先”、“公平优先”合理驾驭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其前提必须是效率公平并存,效率和公平可以偏向其中一端,但绝不可以废除一端,只有二者健存,有所取重,才会达到社会发展的最优化。其次,对于分配问题,我国是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来调控社会公平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关系主要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的,市场机制需要自由的发展,所以在市场竞争状态下,政府应该给予市场的自由,但政府要用其权力去保障市场的理性竞争,健全竞争的市场框架政策。对于再分配主要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进行,重点调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职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等。这样既防止了收入差距过大,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也确保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在再分配方面政府应该合理的有效地调控财富的占有比例,给弱势群体给予生活保障,给落后地区提供基础建设等等,但不可以改变竞争社会之中效率应该受到的应有的奖励,应有的大部分财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要以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基础来合理分析,再结合实际明确效率与公平的关系。2023-08-07 23:03:091
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应当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结合起来2023-08-07 23:03:215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要详细论述.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第一个总要求: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民主”一词的原意,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民主一定要尊重和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绝大多数人意志的新型民主。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六全会再次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发展形式,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第二个总要求: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公平正义作过深刻和全面的系统论述。他们认为,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真正公平,“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决定分配,分配的前提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公平及其实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还认为,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及其实现还有自身的特点: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依据只能是劳动,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分配的结果必定是不公平的。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社会主义社会最大的公平就是阶级差别已经不存在。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社会都会为他们发挥才干提供平等的条件,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各尽所能”。三是社会调剂,也就是说,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扣除下来的劳动产品用于再分配,包括救济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规则看,它必须包含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四个原则,是一个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这四个原则是:第一,保证基本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讲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等。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就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与此同时,必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第二,机会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平等发展机会,具有大致相同潜能和相同意愿的社会成员应当有着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在参与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之前,机会平等的原则要求摒弃先赋性因素(比如身份、家庭出身、性别等)的影响,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第三,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根据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在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有差别的,因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有差别的。按贡献进行分配,就是要把每一个人的具体贡献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做,有利于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四,社会调剂的原则。也就是对一次分配后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普遍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人们能力、机会以及具体环境的千差万别,由于制度和规则等方面的不完善、不配套,由于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在初次分配之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合理乃至不公正现象。因此,在初次分配之后,社会有必要进行再调剂。这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以所得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转移支付体系。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公平问题,比如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农民、工人(特别是失地农民和下岗失业工人)等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对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公平问题,要做全面、科学的分析,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解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对一些敏感性问题,既要克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官僚主义,又要防止进行人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第三个总要求:诚信友爱。要在全社会倡导并形成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而又融洽相处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这些规范行事。友爱,强调的则是要在全社会倡导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首先,因为诚信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做事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是调节人际关系、规范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一个信用缺失、道德沦丧的国度,不可能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就因为缺少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撑而成为一句空话。其次,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如果破坏了信用关系,就会动摇市场经济的基础,结果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所以,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诚实守信。再次,诚信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关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诚信建设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诚信友爱属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范畴。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第四个总要求:充满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是需要和能够不断激发发展和创造的社会。我们党提出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都强调,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决破除各种障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职业者为主体的新社会阶层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 第五个总要求:安定有序。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安定,就是社会平安、稳定,人与人之间关系和睦,人们心理平和。二是社会有序,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这里的“章”,包括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秩序和规范等等。政治领域的有序,主要表现为权力授予和权力运行代表人民的意愿,符合民主程序,权力监督制约完备有效。经济领域的有序,主要表现为企业、市场、政府的功能定位正确,行为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则。思想文化领域的有序,主要表现为正确处理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和思想文化发展的多样性的关系上。社会生活领域的有序,则主要表现为坚持共同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以及在此前提下的个人自由。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群体与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就必须努力做到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就是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等方面的平等,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平等的人格、权利和机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应该是尊重社会成员独立人格的社会,更应该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权益能够切实得到保障的社会,也是社会成员有平等的机会并遵循公平的规则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才干的社会。和而不同,就是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在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和共赢。和谐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多样性、差异性的统一。和而不同的前提是承认和尊重个性的差异,也即承认和尊重多样性。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既尊重多样性和个性差异,又能够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和互补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互惠互利,则是要求社会各阶层、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能够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尤其是处于较高位置的社会阶层、群体在增进自己利益的时候,不能以牺牲和损害较低位置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利益为代价,两者的利益应该得到共同增进,达到双赢或共赢。只有这样,社会成员之间才能达到团结和睦,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第六个总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这当然是最重要的,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人与自然能否和谐相处,必然影响到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道理很简单,无限制的掠夺自然,会造成资源的枯竭,森林的破坏和减少,土地的退化、荒漠化和沙化,水资源的减少和污染,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恶化,这就不但实现不了发展的目标,还会使地球变得不再适合人类生存,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无从谈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无从谈起。当前,我国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但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 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就必须始终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 从当前来讲,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一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确立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伦理观。人类永远是自然之子,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泽,人类的生存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的命运与大自然的命运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我们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地维护大自然的平衡与和谐稳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其实也就是尊重和善待我们人类自己。二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确立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自然、认识并尊重自然规律。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和改造,永远也不会停止,问题在于如何开发利用和改造。这就必须认识自然,尤其是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只有在科学认识自然和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到按自然规律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在追求发展进步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现象,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尊重自然规律,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三是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与生态建设。面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我们必须以人类的良知、远见和气魄,采取坚决行动来弥补我们的前人以及我们自己对大自然所犯下的过错。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是我们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要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坚决禁止各种掠夺和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改变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四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要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作者 青连斌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2023-08-07 23:03:491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成果
有点长,你自己看着抄吧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30年来,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我国发展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但是,由于受到“左”的错误影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政治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全面拨乱反正,实行了改革开放。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就。----在加强中改善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近代以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才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但是,在现阶段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30年来,我们党通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不仅注重思想理论建设,而且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使党成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更好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形式进行了改革。例如,将县级人大代表改由选民直接选举;在县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加强了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扩大和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组织;赋予地方省、市、自治区和部分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加强人大对行政、财经、司法、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等。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特有的重要民主政治形式,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使不同阶级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使社会整体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式;把执政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依法参政结合起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贯彻国家的政策,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方面享有较一般地区更为充分的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取消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及把生产队作为一级政权组织的规定,建立了乡政权;在乡村、社区和企业广泛建立村民委员会、城镇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群众自治性组织;积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在广大农村实行村委会村民直接选举制度和乡镇改革试点,普遍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坚持把发展民主法制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结合起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1982年《宪法》的通过和实施为标志,法制建设的进程大大加快。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我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和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我国不仅有法可依,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而且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废除实际上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和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开始的。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解决了干部新老交替问题,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促进了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干部提拔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制度化。建立健全适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过五次机构改革。尽管每次改革的背景与任务不同,但历次改革都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需要,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当前正在实施的被叫做大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已是30年来的第六次。实行大部制,最核心的目标是将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到整合机构、科学配置部门职能上。大部制改革将会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努力建设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进一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完善了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了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各制约和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大功绩,就是重新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又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并且把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成效显著。特别是新闻媒体介入监督序列,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起了很大作用。目前,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监督合力和实效不断增强,提高了政府执行力。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30年来,我们党在领导政治体制改革中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践坚持和运用这些宝贵经验,对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必须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这些基本要求,始终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确保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政治体制必须与之相适应,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一些社会成员的政治素质有待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从易到难,以小带大,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系统工程。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稳定,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保持社会稳定,就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始终是推动全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强有力条件和现实途径。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会制度、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公开、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并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就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党的十七大不仅第一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而且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新形势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一,首次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其二,明确提出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以保障人民享有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其三,首次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把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其四,强调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其五,首次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其六,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的事业。(作者单位:中宣部理论局)2023-08-07 23:03:591
党中央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决策有什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同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到二0二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各级政权建设需要。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五、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三)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哲学社会科学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文学艺术要弘扬真善美,创作生产更多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优秀作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 (四)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2023-08-07 23:04:082
简述现代社会关于公平的主要思想?
简述现代社会关于公平的主要思想,现在公平是关于人人平等,然后社会就业或者是工作党相关的机会都是公平的。2023-08-07 23:04:1710
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什么,联系实际,谈谈自己的认识?
实现共产主义目标2023-08-07 23:04:43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开辟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境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但只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才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论证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揭示了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特征,指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表述,指出了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顺应了人类历史潮流,是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与中国实际结合,逐步将其变成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的6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发展与稳定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6个方面的要求既阐明了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系,又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原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促进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社会主义运动在苏东国家遭受的严重挫折,提供了深刻的教训。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曾经是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样板。但如此强大的国家却出人意料地迅速解体,苏联共产党也丧失了执政地位,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苏联共产党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处理好社会成员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没有把社会公正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应有的重要位置。苏共的许多党员和广大工人、农民对其感到绝望,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失去了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党的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拓展为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这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也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升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执政规律,不断完善执政方略,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地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强调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强调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贯穿于其中的重要思想,就是要努力实现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在此基础上,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概括形成“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求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将其作为党需要加强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探索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党执政的任务,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取得的成就世界有目共睹。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由于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发展不平衡,城乡矛盾、区域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遇到新的挑战;由于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新问题,人与社会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为我们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国际形势继续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产业升级和转移速度加快,各国注重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从总体上看,这些因素给我国的改革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强调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调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等,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要的进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凝聚起来,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物质力量,可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也只有把社会建设搞好了,我们党才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有广泛的世界意义。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努力使当代人类1/5以上的人口进入和谐状态,这无疑具有世界意义。我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探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将对当代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理想作出新贡献。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曾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这个国家则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发展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23-08-07 23:05:003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党的几大
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2023-08-07 23:05:083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法律分析: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是宪法赋予的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的体现。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体现。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现,真正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精神。社会公示方式根据内容确定,分别或连续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有关内容在向社会公示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公示后的群众反映、建议和举报,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受理并予以答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衍生问题: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2、方式不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自下而上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社会公示制度是自上而下发布草案或征集意见。3、时间不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更多是在决策之前;“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更多是在决策之后。4、作用不同:社情民意反应制度主要强调的是征求意见的过程,是为了形成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强调的是决策结果的公布,便于人民监督。2023-08-07 23:05:331